郭永亮 付鹤龙:安全生产要具备“再确认”意识

法制网   2016-07-05 12: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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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确认”是指完成某一道作业工序后总是放心不下,总喜欢再次确认一下才会进入下一道作业程序。在安全工作中,如果你做了100件事,其中的99件事都做得很好,而其中1件事你没有做好或者做错了,这样就可能发生事故,从而导致前功尽弃,功亏一篑,即100-1=0。对于安全工作来说,每个环节都要再确认。

在工作中每个环节再确认是一种工作态度。安全生产是环环相扣的集体项目,所有人都要以尽职尽责的态度,不敷衍、不畏难,严格把控生产安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面对繁忙的生产任务,只有树立高度敏感的“再确认”意识,安全工作才能贯彻到底、落实到位。有的职工认为工作中偶尔再确认很正常,每一个环节大可不必,那完全是“强迫症”的一种表现。如果基于这种认识,就不可能主动作为。

在工作中每一个环节再确认体现的是一种工作作风。“再确认”意识的强弱,往往也是工作作风的反映。安全工作要的是实在和勤勉,实功与实效。只有具有“再确认”意识,才会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问题,才会去落实确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牢牢把住每一道关口。

在工作中每一个环节再确认体现的是一种工作能力。安全无小事,安全隐患潜藏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中,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早察觉、早发现,及时把握事态发展的情况,分析事态发展的动向,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拿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引导事态向有利的方向发展,避免事态的扩大和激化。如此,安全周期才会不断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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