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之道在于当好人民的兵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人社部日前发布了《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其中披露的公务员统计数据引发舆论关注。公务员队伍是否存在“官多兵少”的现象?日前,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截至2015年底,全国公务员716.7万人,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的公务员约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10%,不存在“官多兵少”的问题。
针对上述现象,为什么人社部要发出这样一个公报?为什么要着重解释一下,公务员不存在“官多兵少”的问题?这无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说明我们广大的公务员在为人民办事的时候,主动的把自己树立成一个“高官”的形象,让办事的群众深感压力。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因此,公务员不是比人民群众“高人一等”的一个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就是人民的“服务员”。如果非要因官职称谓将公务员奉为“官”的话,那么在公务员的在职就应该认真履行“为官之道”。
笔者认为,公务员的为官之道在于当好人民的兵。国家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个公职人员的付出,但也离不开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参与。作为国家公务员,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另一方面要始终保持对国家、对人民有牺牲和奉献的精神。不管职位高低,首先都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以官自居,高高在上,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仆形象,而不是官员形象。只有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你当恩人,只有全身心的践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坚持对人民群众交办的事情事必躬行,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