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飞翔:“规定”必须跟着“变化”走

法制网   2016-06-28 07: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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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百度词义解释为:在行为发生之前,对某一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近义词是“限定”。

一个企业,制定的各项规定是企业的内部法规,是日常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可以实现企业规范化管理运作。

“规定”能不能一成不变?有句俏皮话说的好,“有的,唯一不变的是什么都在变”。

一个生产企业制定各项规定,与当时的生产环境、生产实际、生产要素等有关联。随着发展,规定就必须有所改变以适应新的生产实际,否则就会固步自封,成为形而上学的“死规定”,会严重制约,限制生产活力。

近一时期,一位乘客出站时发现车票丢失,被要求补票的新闻,引发媒体和网民的热议。针对这起事件,2016年06月23日人民日报刋发了一篇关于《规定也得跟着“变化”走》的评论,笔者深有同感。

铁路近些年发生的变化,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受到社会民众的高度认可。改制后的铁路企业正在由“坐商”向“行商”转变,深化供给侧改革,拓展市场份额,铁路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上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

从年初开展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年活动开局,到“5.15”大调图,从网上购票,到铁路特色餐饮,从旅游专列开行,到打造书香列车,为旅客提供“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是铁路向社会做出的服务承诺,可以说,铁路一直都在快速“变”中求发展,在“变”中重新赢回“铁老大”往昔的荣光。

旅客丢失车票出不了站被要求补票问题,其实就是铁路在改革过程中,一些“老规定”碰上了新问题。

笔者认为,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在改革中解决问题,对一些不影响到运输安全的“老规定”,要突出在“服务”二字上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墨守成规,简单化的为了防止有人逃票而坚持一些不合适宜的所谓“规定”。

正如评论中所说,只有敢于正视“老规定”的适应性问题,各利益相关方一起想办法解决,才会首尾相连,不让改革红利消失在“最后一公里”。

铁路要走向现代企业发展之路,“规定”必须跟着“变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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