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忆南:深挖贪腐原因才是肃贪反腐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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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笔者在整理资料时阅读了由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一书,书中通过精选的25个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案例对广大领导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在阅读中,里面的几类涉贪涉腐案例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类是大半辈子清正廉洁,但在即将退休时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恐慌思想,为退休后能毫无后顾之忧的生活而大肆敛财最后晚节不保;一类是在国企任职,因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与自己收入未能同步提高,与周围生意上的伙伴相比心理上有了落差,因此怀着“我为国家贡献了这么多理应得到更多”的心态大肆中饱私囊;还有一类是首次贪污后,因多年未被发现,便自以为安全,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攫取非法利益。
看到这些案例,笔者不禁无限感慨并有所疑问:这些人大半辈子能勤勤恳恳、廉洁奉公,为何在面临退休时会莫名的产生恐慌思想,这恐慌来自于什么?对在推动全社会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作出了较大贡献的领导干部,为何会产生攀比思想,是否对他们缺少了激励措施?为何贪官被曝光时大多都是涉案金额巨大,这肯定不是一次两次就能做到的,那么之前的监管又去哪儿了?诚然,贪腐和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仔细想想好像也不全是这样。
贪污腐败这个事儿其实是由来已久,其历史也是“源远流长”。民间流传最广的一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历史上,有为折俸的实物无法兑换成银两导致全家人温饱都不能解决而上吊自杀的大官,但也有贪墨的财富比国家还富有的大臣;如今,有工资仅够全家人生活的公务人员,也有一些大贪豪贪,甚至是小官也能巨贪。但不管大官小官,无论职务大小、级别高低,贪腐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权”,且是有“含金量”的权。有了权力后慢慢地就有了“有权不用就会过期作废”的观念,为了让掌权者们断了这个念头,我们又提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但我们也看到,从古至今、历朝历代不管采用什么方式肃贪反腐,源头上、制度上、管理上、惩治上,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过了风口浪尖又会出现,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贪腐问题始终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这让人不得不思考,贪腐既然是由来已久的“老大难”问题,那问题的根源到底是什么,是人性的弱点还是体制的原因需要我们进一步深思。只有找到了深层次的根源,对症下药,治标又治本,才会遏制贪腐现象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