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娟:相互理解才能“双赢”

法制网   2016-06-26 1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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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将至,全国铁路即将迎来暑运高峰。近日,成都大二学生小胡下车后发现火车票丢失,出站时被告知需要补票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小胡对火车票实名制提出质疑。实名购买火车票丢失后如何补票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6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小胡的案例并非特例,全国发生过多起因丢失实名制火车票被要求补票而将铁路部门诉至法院的案件,但鲜有胜诉。站在小胡的角度看,乘坐一次车花了双倍钱,我们能够理解她的心情,但铁路部门举的例子也很合理:小王购买了北京去往长春的车票,他的伙伴小李也要乘这趟车,但他只买了同一趟车北京到唐山北的车票。到达长春后,小王把车票给了小李,让他先出站,因为出站不查身份证,小李顺利拿着小王的车票出去了。小王下车后可以称车票丢失,这时实名购票记录也确实能够查到小王的购票记录,铁路部门无法判断其是否真的丢了车票,所以小王需要补票出站。铁路部门面对庞大的客流,既要确保公平性,又要杜绝个别自觉性差的旅客动歪脑筋,铁路部门只能尽可能的完善制度,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无懈可击。

所以,我们在挑剔铁路企业毛病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考虑到现实存在的问题。只有铁路部门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互动关系,铁路部门才会更好发展,民众也会对铁路部门多份理解。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小胡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速铁路相关法规的不断修正,正好的满足旅客的需求。对于铁路来说,这也是个警示,需要不断自我完善,为乘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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