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月梅花:为“亲”“清”政商关系拍案叫好
法制网
2016-06-23 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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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是从政经商都绕不开的话题。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为新时期政商正确相处明确了原则。贯彻落实“亲”“清”要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经济生态净化,需要政商两方面凝聚共识、协力推进。而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权力边界,细化配套举措,尤为重要。本版“干部状态新观察”栏目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关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介绍地方部门的探索,探讨相关问题。(6月20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政商关系“是近期被提及频率较高的词汇,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然而如何才能正确处理好这个关系呢?“亲”“清”是习近平总书记定位的新型政商关系,也是处理政商关系的原则。要做到这两个字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信守从政之德,坚守执政操手,俯下身子甘当人民的公仆。我们为这种新型的政商关系叫好。
所谓“亲”商,就是要积极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企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基,为企业服好务是我们的义务。必须要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多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用真心献真情,为他们提供服务。特别是在企业发展中遇到困难时,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在“亲”商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要严格按照规矩办事。
所谓“清”商,就是要廉洁自律。这是对政商双方面而言。一方面领导干部在与企业联系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时时用党章和党纪党规对照自己的言行,要求和约束自己,决不能越雷池一步。让自己做到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绝不能与企业产生任何的利益往来,不能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更不能向企业伸手。同时还要管好身边的人。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也要遵纪守法,光明正大,更要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进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