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月梅花:从严治党,“贪鼠”难逃
法制网
2016-06-23 21:58:22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在任职的12年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单位贿赂,受贿总金额高达559万,单笔最高达300万。去年8月,武汉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因受贿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月20日武汉晚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些年来,像刘东才之类的“硕鼠”不在少数,在职时依仗着手中握的经济重权,损害国家利益,私肥个人腰包,自以为做得滴水不漏,无人得知。岂不知头顶三尺有神灵,天知地知良心知,雁过也要留声,总会有蛛丝马迹露出他们丑恶龉龊的嘴脸,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既使他退休赋闲在家装无知演无辜,法律终会将他们绳之于法,邪恶终究会得到惩治,使他们受到应有的处罚。
坚持从严治党,就必然要力除腐败。十八大以来,党就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如果不从严治党,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社会将混乱不堪,人民将会对党失去信心。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毛主席果断处理刘青山、张子善首类特大贪污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等一系列大“老虎”的绳之于法,党中央坚决查办的决心有目共睹。
经济愈发展,就越要绷紧从严治党这根弦,腐败问题就越要严厉制裁。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党中央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对于“硕鼠”此类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社会“毒瘤”,必须彻底铲除,方能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