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巡视工作既要“顾内”又要“顾外”
法制网
2016-06-23 2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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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下旬至8月下旬,甘肃省委巡视组将按照“一托二”的方式,对省公安厅(包括省交警总队)、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包括省监狱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括省公务员局、省社保局、省外国专家局)、省农牧厅(包括省兽医局)、省商务厅(包括省经济合作局、省贸促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两西农业建设指挥部)、省残疾人联合会、甘肃行政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等14家省直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巡视。(6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巡视工作最重要的是“快、狠、准”——“快”即立即解决问题以除隐患,“狠”即面对问题不留情面斩草除根,“准”即提升效率有的放矢。首先,要想找准问题,就要广泛深入搞调查,不放过一丝线索。然而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由于各种“人情”、“面子”问题,巡视工作往往会遭到一些人的妨碍甚至明面上的阻拦。究其原因,是当地风气已不幸被“人情大于法”的错误观念腐蚀。所以,要让巡视顺利进行,就必须清除这些阻碍。其次,不放过一丝线索,不代表不分青红皂白“为了找问题而找问题”,或进行不必要的“广撒网”,这样既浪费了精力,又容易伤害干部感情,让巡视脱离“群众基础”,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第三,巡视组成员往往对被巡视对象不了解,那么如何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工作,以保障巡视有效开展,也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巡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期间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阻碍。在思考巡视本身的同时,我们还应当“跳出来”,多研究巡视的“外因”,即如何清楚妨碍其顺利进行的障碍。只有做好了保障,巡视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