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看还是不看,法律说了算
法制网
2016-06-16 14: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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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的张先生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腐败现象。他两次邮寄举报材料,工作人员均要求必须查看其中内含录音证据的U盘,否则不能邮寄。张先生认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此举侵犯自己的权利,并有违反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嫌疑,将对方告上当地法院,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元等。一审败诉后,张先生不服并提出上诉,该案二审将于周四开庭。张先生称,举报材料是给纪检部门的,一旦泄露关乎自己的人身安全,且邮政部门并非司法机关,无权查看。(6月14日京华时报)
从被告角度讲,邮政工作人员检查U盘信息没有错。检查邮寄物品是公司规定,符合国家法律,因为一旦邮寄的是爆炸品或病毒,必然给收件者造成重大伤害。而检查音视频内容也无可厚非,因为不检查没人能断定你邮寄的不是暴力色情或宣扬邪教的内容;而从原告角度讲又很合情,因为涉及贪腐内容很关键,一旦泄露将给反腐工作造成影响,所以消息一经报道,便得到了舆论的同情。
那么孰对孰错呢?我想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一方面,邮局按照公司规定对邮寄物品进行检查虽合法,但操作过程却很不规范,而其推诿扯皮的作风更是有违职业道德;另一方面,邮寄者不懂法,不会用法,是造成其人身权利受到伤害的主要原因。
这个事件双方对过参半,至于二次上诉如何判决,我们暂且不提。这里我们主要探讨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其实,要避免也不难,从国家层面来说,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和规定挺在前面,以法律法规约工作人员的行为;从企业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规范公司运转流程,做到规范运作。其次要强化员工职业道德的培训,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践行党的宗旨;从个人来说,我们要学法、守法、用法,其中学法是前提,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守法和用法,才能及做到既不触犯法律,又能用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