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荼蘼:还基层扶贫一片洁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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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工作至关重要。中央已经定下了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各地也签下了“军令状”,保证完成任务。目前,扶贫攻坚正在有序推进,形势良好。然而,一些有害倾向和浮躁心态也未消失,亟待引起重视。
半月谈记者最近在西部某县采访时就发现一个案例。当地政府急于出成果、树典型,在数字上动心思,大做表面文章,把一个普通养殖大户包装成“扶贫大户”,结果不但扶贫没啥效果,反而弄得该养殖户负债累累。(5月27日-新华网)
针对这些现象,党中央做出了积极的姿态,要求纪检机关和司法等部门联手介入调查,尽快追责和惩处,消除此中问题造成的恶劣影响。不难想象,用不了多久,在这些扶贫造假的地方,必然会有一批重要的领导干部被追责落马,彰显党中央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零容忍“态度。向公众表明党中央为了扶贫,敢于冲突重重障碍的决心,甚至敢向“自己人”下手,以换得人民的幸福生活。
当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到最艰难的攻坚阶段,需要党员干部敢于碰硬,能啃“硬骨头”,尤其是下乡担任“第一书记”的年轻干部,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少搞“盆景”,多做实事,也更加需要防止政策资源“跑冒滴漏”、防止扶贫工程流于空泛。
其实,人民心里有杆称,西部某县的案例不只是孤例,这仅是已经曝光的冰山一角。从原理上分析,扶贫造假与低保造假非常类似,由于人情往来、利益诱惑,以及工作疏忽等多种原因,造成一些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故意瞒报、漏报贫困人员,而将关系户、利益相关者“被贫困”,以得到国家的扶贫资金与扶贫优惠政策。对这些人理应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对“扶贫造假”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惩,让“扶贫造假”现象不再发生。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戒约束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对在扶贫攻坚中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扶贫工作中搞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总之,希望能够彻底肃清扶贫大环境,还基层扶贫一片洁净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