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官职业荣誉教育 建设优质检察队伍
法制网
2016-05-23 16: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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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荣誉在检察职业活动中起着价值导向作用,是能够成为凝聚和引导检察干警的“水泥”和思想旗帜,在保障司法公正、排除外界干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显示着其特殊的价值功能。少部分检察干警在思想行动中表现出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检察职业道德修养不够、检纪检容不彰等与检察官职业荣誉背离的现实作为,引人深思。
面对当前检察工作多、工资低、社会生活压力高的多重影响下,少数检察官迷失在了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路口,找不到职业存在感、感受不到职业荣誉,在诱惑面前耐不住寂寞、守不住清贫,心中缺失了对法律的敬畏,片面追求物质生活而忽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
加强检察官职业荣辱教育,首先要夯实法律信仰,忠实践行法律,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履职,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其次要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检察干警要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公正司法,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三要强化责任感与荣誉感,要自觉履行责任使命,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不向权势低头,不为名利折腰。四要深入开展党性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深入检察队伍核心价值观建设,将之与检察官职业荣誉教育有机融合于同一维度,培养强烈的身份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和国家使命感。五要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形式和设立举报箱、统一举报电话“12309”等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的依法监督和跟进报道,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建议,及时查处和纠正与职业荣誉背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