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个最严”打造食品安全防线

原创   2016-05-19 1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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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5月7日至9日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好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新华网  5月9日)

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近年来,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70后”猪蹄、“80后”鸡翅、“僵尸肉”、“过期爪”……食品安全问题堪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任重而道远!

有道是“十分美味不抵半分安全”,这话折射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是群众健康的基石,也是政府亟待破解的难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建设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有了斯巴达克利剑,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开展执法检查,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 掀起了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和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高潮。

安全大于天,治乱需重典。食品安全如何监管?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智慧。只有让食品监管“无缝链接”,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 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要彻底改变食品安全“交叉地带多头管”、“真空地带无人管”的现象,食品安全监管有“漏洞”的问题,应切实做到:严把食品“源头关”,做到心中有民。完善相关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加强海关、公安、工商、检验检疫等多部门联合行动,消除执法缺位和执法重叠,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治理问题食品;严把食品“监督关”,做到心中有责。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构筑更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打击“惩处关”,做到心中有戒。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严厉打击无良商贩的非法行为,让不法分子感到恐惧,给其他市场主体起到警示作用。

笔者认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就严密的“防护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更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让与“问题食品”的有关者付出惨重代价,从而不敢轻易触碰食品安全防线,既不敢也不愿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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