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打的不是别人屁股而是自己的脸

原创   2016-05-19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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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5月17日网上反映我局“和平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用警棍殴打大学生”一事,省、市公安督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网上反映情况属实。经我局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和平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及分管和平派出所的县公安局副政委停止执行职务;对涉事民警宋冬冬、未得文先行采取禁闭措施,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做进一步调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5月18日  新华网)

 

据澎湃新闻报道,5月17日,兰州财经大学学生小鹏(化名)告诉记者,其因拍摄警察粗暴执法被强行带回派出所,因拒绝交出所拍视频,他和同学遭“发火”的民警持警棍殴打并轮番扇耳光,“屁股被打开花”。此事已经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各种质疑和声讨声不断。

试问,这属不属于权力任性暴力执法呢?拍客屁股被警棍打开花,是不是民警乱施淫威呢?粗暴执法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抹黑自身形象,玷污削弱政府名声,还会产生民怨、民愤,威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不能不重视、不能不纠正、不能不避免呀!所以,民警打的不仅是拍客的屁股,而是自己的脸。

执法人员用摄像机记录执法过程是能理解的,但为什么群众用手机拍照却遭到暴力侵袭呢?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如果执法过程是合法的,经得起监督的,那有什么可惧的呢?除非你本身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粗暴执法,怕被别人逮着证据,情急之下带回所里强迫交出拍摄的粗暴执法视频,强迫不成便拳脚相加。不能不说某些民警的素质欠佳,是对执法边界的无视,对执法权力的滥用。

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作为人民警察,更应作好表率,不应知法犯法,为所欲为,滥用职权、乱施淫威,警棍殴打的不仅是大学生,还有法律的尊严,无情地拷问着警察的本心。我们不愿意看到有任何暴力事件发生,因为暴力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是不合法的。民警的暴力执法追究的不仅仅是打人的个体,更是他们的主管部门,维有追根溯源才能最终解决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现象。   

因此,这种“执法违法”的现象值得重视,不仅是令人痛心的,更是违法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和人民的监督“探头”更是无处不在,任何党员干部触碰“底线”,违反纪律,都将付出沉重代价。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从事件中吸取教训,提高执法水平,为谛造和谐的社会关系作出表率。(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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