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敏:严防气球逼停列车现象频发

法制网   2016-05-13 1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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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长江网》消息:5月12日12点30分,一个由几十个气球组成的气球团“攀”上武石城际葛店南站供电接触网,武汉至大冶北的C5509次列车不得不紧急停车。经铁路部门紧急处置,仍造成C5509、C5510及C5613次列车分别晚点1小时左右。

 据铁路部门介绍,影响列车运行的“飘浮物”最常见的是气球,其次就是孔明灯、塑料袋、风筝等物体,这些“飘浮物” 无论是落在轨道上、砸在车顶上,还是挂在触网上、缠在受电弓上,都会造成供电网短路、停电,干扰列车运行,小则临时停车,大则弓网短路,失去电力,导致列车晚点,影响列车安全,甚至酿成事故。

   为有效遏制铁路路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对铁路沿线的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早在2014年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有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进一步提高铁路沿线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确保列车安全运行,铁路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与地方综治部门密切配合,深入铁路沿线治安复杂、路外安全事故多发的地段,开展路外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单和警示语进行路外安全规章制度宣传,对铁路沿线因燃放孔明灯、放风筝或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造成的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进行宣传讲解,使沿线群众了解有关安全知识,普及铁路法教育,减少因路外安全隐患影响行车的现象,切实加强铁路运输路外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另一方面铁路部门每年要多次开展路外安全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隐患的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总之,不论普列还是动车都害怕“天外飞物”,为了防止气球逼停列车现象频发,确保列车正点及安全运行,市民请勿在铁路沿线燃放孔明灯、放风筝或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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