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烜乐:假证不该成为诚信危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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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常要从南昌坐火车往返广州,江西男子李某为了逃票,购买了假的铁路职工工作证和定期乘车证乘车,先后两次乘车辗转江西广东两省。近日,李某持假证第3次乘车出站时被广州铁路警方查获,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4月25日 广州日报)
诸如此类事件并不是一次两次发生,而是一直存在,屡见不鲜,这种事情影响极为恶劣,给铁路旅客运输带来诸多影响,一方面扰乱了铁路的正常运行秩序以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对购票上车的乘客也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假证件是铁路部门客运收入流失的一个大“黑洞”。除了类似此次事件的假铁路工作证还有就是假的学生证,总所周知,铁路部门会在寒暑假期间的几个月内,对学生购买的学生票会给予一定的折扣。所以很多人利用此种“机会”办理各种假证。
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律法,是道德底线的流失,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这不仅让国家铁路蒙失了重大损失,也让更多的人引为先例而效仿,从而也是道德的败坏,这种事情就应该加入诚信的黑名单中,这样才能真正的从内心意识到自己的道德素养。持假证做事情的人一方面是知法犯法,另一方面是道德不过关。道德约束的是内心,法律约束的是行为,在依法治国的中国,每个人都要懂法,知法,守法。我们以道德理由来强制人民去文明,即使借助罚款拘留的手段产生一定的效果时,我们也应该明白,罚款不是目的,彻底扼杀才是目标,比罚款更重要的是一种习惯和文明教养的真正养成。
古人云:“人无信则不立”,我们不应被蝇头小利所迷惑,应该自我警醒,坚持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坚决不让诚信的信用卡透支。而诚信和文明更多的是靠道德上的约束,我们也更加期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让我们在自律的同时,也能够有法律来保障那些有诚信、有文明的公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