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执法犯法频现依法治国路在何方
中国法制网
2016-04-29 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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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酒店接待花费百余万元,在单位内部饭堂接待花费78万余元,购买大量高档烟酒茶等近300万元,还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了共24.8万元旅游费……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称,因违规用公款宴请和发放福利等,对清远清城区检察院6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运成被撤销党内职务。
十八大以来,从强势的反腐败到刚劲的抓作风,双管齐下,一个关住权力的笼子正在编织。在反腐斗争这场斗智斗勇的激战中,执法执纪部门扮演着打“匪”的重要角色,在人民看来是正义的化身,但是近年来,执法执纪部门执法犯法问题频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这一问题值得我们警醒。
首先执法犯法监督困难。执纪部门对法律纪律烂熟于心,一旦心不正就能娴熟游走于法律和纪律的边缘,一般的监督肯定难以见效。其次执法犯法处罚困难。作为执法执纪部门,本身就是强势部门,巡视暗访工作,他们本身就是牵头部门,肯定能预先得到消息。既能够先于其他部门得到内幕消息,同级部门又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了只发犯法监督不易,处罚更难。
执法执纪部门本应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在实际生活中,很多部门,甚至很多社会大众都容易以纪委、法检两院的行为为标准,往往认为执法执纪部门能做的一定是不违规违法的,这样一来,执法执纪部门的标杆导向作用将直接成为全社会的行动导向,这样一来,执法执纪部门的违纪违法危害性就更大,既伤民利又伤民心。
由此看来,防止执法犯法刻不容缓。首先正人先正己,俗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行。通过正反两方面结合的,加强执法执纪部门的警示教育,正面引导执法执纪部门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反面展示以身试法者的严重后果,让执法执纪部门的干部知敬畏。其次要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对于执法执纪部门加强监督,在执法执纪部门监督其他干部的同时,引入全社会来对执法执纪部门进行监督,将执法执纪部门的行为晒在阳光之下。不仅如此,对于执法执纪部门的官员犯罪,应该予以重判,这样既能引领社会舆论导向,又能对其本身的干部形成威慑。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国策,执法执纪部门更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就坚决追究,坚决废掉以权代法、以罚代法、以党内处罚和行政处罚取代法律,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作者: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