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君:扶贫资金是“救命钱”不是“唐僧肉”

法制网   2016-04-14 1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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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山高皇帝远,上头管不到我们这种小地方;村里大多数都是渔民,他们不了解有关政策……所以就怀着侥幸心理,却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日前,被开除党籍的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青澳村村委会原主任江为祥悔恨地说。(4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福建一村主任被查:从贫困户手中骗取救命钱》一案,暴露出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无视党规党纪,也透露出了个别地方在扶贫管理和监督上存在缺陷,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江为祥等人为何打起了扶贫资金的主意,并明目张胆从贫困户手中骗取救命钱,用于自己支配,发人深思。在笔者看来,扶贫资金之所以被人当作“唐僧肉”惦记,和其监管难有很大关系。据介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区政府对有关扶贫项目进行补助的文件下发后,江为祥并未将上级精神向村民传达,而是告诉一些村民可以为他们争取到一笔补助款。所以当江为祥开口索要所谓“办公经费”时,那些领到补助款的村民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甚至还很感激江为祥。少数党员干部就是利用村民这种心态,瞄准了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大搞“雁过拔毛”,甚至贪污挪用。

江为祥等人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扶贫项目、资金、政策当成“唐僧肉”,采用截留、克扣、收“好处费”“跑腿费”、吃拿卡要等方式“薅一把毛”,让“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他们“拔走”“骗走”的不仅是扶贫资金,更是党和国家对群众的关心关爱,对党群干群关系伤害极大。因此,上级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大力宣传法规政策,让法规知识和国家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并不断强化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及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查处力度,为国家扶贫政策贯彻落实保驾护航。

笔者以为,扶贫资金,关系千百万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甚至是“保命钱”,决不是“唐僧肉”,必须专款专用,谁打扶贫资金歪主意,该警告的就得警告,该开除党籍的就得开除党籍,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得移送司法处理,决不能客气,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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