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误机制”是手段,关键在“双臂合一”

原创   2016-04-13 2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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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误机制”是手段,关键在“双臂合一”

 

  当前,改革攻坚任务繁重,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高压反腐态势不减,一些干部产生畏难、观望的想法,“求稳怕错”,担心“做多错多”。去年以来,广东佛山市推出“三个区分”履职容误机制,尽职或免责,失职必追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人民网 4月12日

“容误机制”专治干部不作为。干部不作为大概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胆小”型,即怕事不敢为。做事谨小慎微,害怕出事,怕被上级追责,信奉“无事一身轻”,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不敢触碰“有权势”的人和事,做起事来缩手缩脚。第二种是懒惰型,包括思想上、身体上的懒惰。安于现状、没有工作热情,尤其是在觉得自己提拔无望情况下,进取心一降到底,坐等退休养老。第三种是平庸型,“心有力而力不足”。能力和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保守、迂腐。第四种是以权谋私型,为了一己之私而对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不管不问,或是为了维护地方利益,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而官员干部不作为的危害一点也不亚于贪污腐败的危害,甚至是“有过之而不无不及”。“不作为”比“胡作为”更难以预防和根治。判定“不作为”往往只能事后判断,在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后果之后进行判定和处理。不作为可以细到关于处理一份文件等日常工作,涉及的范围广、业务面多,加大了监督的难度,而广东佛山市推出“三个区分”履职容误机制,尽职或免责,失职必追究,正好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无论是容误机制,还是事后追责处分都不是最终的目的,只是引导和约束官员干部“有作为”的一种威慑手段。手段固然不能少,但关键还是在于自身建设。不能只依靠手段进行威慑,独臂不能打江山,更不能扭转格局,要把手段和自身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紧”,加强教育学习,让“有作为”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文/东月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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