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噱头,要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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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噱头,要以人为本
日前,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启用“互联网+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平台,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新模式。这个指挥中心的建成启用,初步改变了过去市场监管工作依靠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式监管”,依靠“人盯人”、普遍撒网“运动式执法”,依靠人工记录、归档、查询等“手工式办案”的陈旧方式,大大推进了监管执法向信息化、网络化、集成化的转变。(人民网 4月10日)
传统的机关部门服务存在着责任心不够、细节工作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部门不够联动,监督不够透明等问题,就容易浪费时间和人力,造成办事人跑冤枉路,遭遇“踢皮球”,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而“互联网+”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大数据分析、统筹合理、流程透明可以切实提升政府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可以将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将打通,让监督“透明”,让“老实人受委屈”的现象不再容易出现,极大的提升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当下有的地方政府已经悄然开始了与互联网巨头的合作,试图通过互联网助力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合作打造“智慧城市”。在享受“智慧城市”带来的快捷便利高效的同时,也会遭遇诸多“智慧城市”部分板块短路的问题,究其原因
依旧存在监管不力、人员缺乏、设备检查更新不到位等问题。
笔者认为“互联网+”是创新发展模式,应根据各地经济、技术、人才、人均收入、文化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融入“互联网+”的优势,而不是盲目扩展“互联网+”新型发展模式,更不能把它当作新形式的政绩创收手段,造成城市发展“水土不服”,反被其束缚。“互联网+”只是一种新型发展模式,而发展的本质在人,更应以人为本。(文/东月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