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民十年讨要田地安置费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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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央多次发文要求减轻农民负担,在宁波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居然还存在强收入社费,不交费不给村民待遇,不给田地安置的霸王条款,这是谁给了你这样的权力,无视中央、无视法纪,记者深入一线进行采访。
十年辛酸上访,何时还农民身份
计志浩一位从1989年响应国家号召从宁波象山到鄞县(现为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种地的农民,全家户籍和关系都己在鄞州鲍家村,用计志浩的话说“我早已是天然社员”但至今未能享受到本村村民(社员)的待遇,无田地无安置,开启十年上访路,一位普通的农民为何持续十年上访,这个问题在哪里呢?
计志浩是“恶民”吗,他的上访理由是什么?
计志浩现户籍和居住地为宁波鄞州区首南街道(原来是钟公庙镇,有一段时间是陈婆渡乡政府),计志浩认为有关人员利用这种行政区域变更进行非法敛财,而对于自己十年未决的上访事宜,计志浩主要诉求是:一、不管中央文件精神基层组织伪造政策法规条文,滥用职权;二、借口农民不交入社费,强占种粮承包耕田11.63亩(这是1989年到鲍家村后一直拥有的耕田)取消其土地承包权;三、取消其天然社员资格,剥夺作为村民(社员)基本的福利待遇和分配权利。四、截留土地补偿费和失去劳动力的安置费;五、有黑恶势力介入强征土地、强收入社费。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计志浩反映的都是农民自己的切身利益问题但为何屡屡得不到解决并且为上访曾被殴打、关押;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的情况下,计志浩仍然通过这种最原始的上访来达到自己的诉求是时代的悲哀。计志浩是不是“恶民”这个恶可能更多的是被逼无奈,谁不想过稳定的日子,谁希望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呢!
谁又能破局计志浩这样的农民呢?
计志浩一个小学也没有读完的农民,每天背着一大本法律法规,他的心中仍然燃烧着对司法的希望,对十年未决利益讨回公讨,但这份公道是什么样的公道或许已经并不重要了,但政府有必要给这样的农民或者说一位老人精神的安慰和物质补偿。
下图片中的《宁波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清楚的表明了违法用地的事实。
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国法不容亵渎
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这就是说,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审批,否则不论你符合什么规划,以什么借口占用基本农田,都是肆意践踏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对于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经办人以及越权审批的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者和经办人,都应依法追究责任,对于非法占地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也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来源:http://msgc.xfrb.com.cn/newsf/2015/05/06/1430880671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