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秋枪抢杜冷丁案昨日开庭 本人翻供证人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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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9时,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辽宁北镇柳秋枪抢杜冷丁案在北镇法院正式开庭。犯罪嫌疑人柳秋当庭翻供,不承认持枪抢劫,案发现场的两名证人亦推翻先前证词,称柳秋现场未持枪。
庭审现场,公诉人详细陈述了柳秋持枪抢劫杜冷丁的案发过程,出具了柳秋所持枪支具有杀伤力的鉴定结果、柳秋精神病不成立的鉴定结果及其他相关证据质证。同时,还陈述了柳秋2009年因教唆他人犯罪而被判1年6个月监外管制的事实和2013年持刀到沟帮子二院抢劫杜冷丁的事实。公诉人认为,本案中,柳秋持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到医院抢劫杜冷丁,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又属累犯,提请北镇法院依法量刑。
质证环节,柳秋装傻充愣,以“不记得了”、“不清楚”、“我做过这样的事吗”含糊回应检方的提问,且不承认持枪抢劫。而从检方出具的口供笔录等证据看,柳秋此前对持枪抢劫杜冷丁的事实已供认不讳。
庭上,该案的两名现场证人,北镇市中安镇医院仓库保管员和保安亦翻证,称枪支是在柳秋被制服后,从他的口袋中发现的。但2014年4月案发时,此2人对现场描述的口供均是:柳秋持枪对着仓库保管员,要挟保管员为其到仓库取杜冷丁,之后被保管员和保安当场制服。
鉴于案情已出现重大变故,北镇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时隔一年后,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现场证人亦当庭翻证,是真的未持枪抢劫,还是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得而知。而据当地一名知情人透露,很可能是由于柳秋岳父李志刚通过重金收买、威逼利诱等手段对此2人施以重压,才使得仓库保管员和保安冒着作伪证的风险当庭翻证。
柳秋辩护律师,现任北镇市司法局副局长刁有国的身份同样耐人寻味:据知情人透露,刁有国与柳秋岳父李志刚是同学,关系甚好。在李志刚任职北镇市长(2004年至2006年)期间,其被提拔为司法局副局长。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禁让人发问:柳秋案是否存在业内人士“指点迷津”,进而有目的有计划的串供、翻供呢?
另外,刁有国属国家公务员,我国《律师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职业律师”,那么,其作为柳秋辩护律师是否合法?
本报记者仍将持续跟踪柳秋案的最新进展,敬请关注。
柳秋案经过:
2014年4月29日,柳秋持枪到北镇市中安镇医院抢劫杜冷丁,被仓库保管员当场制服并报警,锦州市公安局和北镇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立案调查。期间,锦州市专案组对柳秋所持枪支进行了专业鉴定,鉴定结果是该枪支具有杀伤力。
2014年5月28日,北镇市检察院将柳秋卷宗打回北镇市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补侦,并为其做精神病鉴定。北镇市公安局采取异地鉴定的方式对柳秋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是柳秋精神病不成立。
2015年4月28日,柳秋案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柳秋当庭翻供,现场两名证人亦推翻先前之供述,支持柳秋未持枪的供词。北镇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来源:http://msgc.xfrb.com.cn/newsf/2015/04/30/1430377024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