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收储 澳商陈盛宝实名举报反被网上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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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盛宝实名举报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贪污腐败、收黑钱
图:陈盛宝通过澳门中联办向福建省领导举报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贪污腐败、收黑钱
2014年10月30日,港澳台民间维权会《谁来保护港澳台商人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报导,澳门商人陈盛宝,向总会、陈浩唯求助,称其在2011年,以香港泓和有限公司名义,收购 2006年三明市政府带领三明梅列区政府,以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在港澳地区举行招商引资,由港澳商人投资建设联友家居广场的外资企业-福建省联友家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友公司”)100%股权。
2012年,在联友公司投资4亿多元后,联友家居广场已建造成楼高16层综合楼,建筑面积79190平方米,其中商场30182.5平方米、公寓395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0401.5平方米。并获得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
三明市政府承诺:联友家居广场用地功能,可以改变为商住
联友家居广场土地为仓储用地,占地34.28亩,出让年限50年。三明市政府在港澳地区招商引资时明确告知投资者,该土地城市规划用途为商住,承诺联友家居广场用地功能,可以改变为商住,欢迎港澳投资者,来三明市投资。
联友公司与三明梅列区政府签订的《用地协议书》约定,以后如果遇到政策性问题或有人提出异议,致使该土地功能不能改变为商住,政府承诺出面把联友家居广场进行收储后,土地功能改变为商住,进行挂牌出让。挂牌出让的成交价,扣去该宗用地协议价每亩13.6万元,以及对联友家居广场已建成的上盖建筑物,按中介机构的评估价返还后,超出的部分溢价,联友公司与政府各占50%分成。
图:联友家居广场已竣工验收,连30182.5平方米商铺在内,政府收储价每平方米2000多元
鉴于澳门商人陈盛宝通过澳门中央联络办公室向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长苏树林实名举报,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通过曹志龙(又名:曹志荣,号称:民间纪委书记)互相勾结、向其索贿收黑钱。
陈盛宝,男,澳门永久居民,三明澳门联谊会创会会长、三明市政协委员、三明市沙县政协常委。陈盛宝举报信内容称:因其无法满足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的贪污腐败,索贿收黑钱,致使联友家居广场土地无法改变为商住,最终被政府违法以不到半价2.31亿元,收储其投资4亿多元的联友家居广场,在土地功能变更为商住后,又迟迟不依约将土地挂牌出让,令其无法面对债权人,被迫跑路。
陈盛宝通过农行转帐200万元给曹志龙转交陈文华证据
图:2014年9月6日,联友公司三明农行转帐200万元帐单
在收储事件中,陈文华通过曹志龙索贿1500万元,其中收储付500万元,土地挂牌出让付1000万元。收储前,陈盛宝已经分别两次付给曹志龙30万元、50万元,收储后,2014年9月6日,陈盛宝通过三明农行转帐200万元给曹志龙转交陈文华。但由于尚欠300万元未付,陈盛宝遭到打击报复,陈文华拒绝将收储后已变更土地功能为商住的土地,挂牌出让,造成联友公司无法回收溢价部分50%分成,偿还债务。
陈盛宝实名向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长苏树林举报,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和曹志龙勾结贪污腐败、索贿收黑钱已多月,但是福建省、三明市有关纪检部门至今还没有立案审查,反而陈文华已经升官调任永安市市长,这已经说明陈文华后台强硬。在中国反腐败大气候下,陈盛宝说一定会坚持往上举报,直至将贪污腐败、索贿收黑钱的陈文华和曹志龙绳之以法,请中外媒体、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陈盛宝因无法满足陈文华局长贪污腐败要求,中枪倒地
图: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最近已升官调任福建省永安市市长
陈盛宝说:变更土地功能为商住,依法应当由市、区规划局批准,在三明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为商住手续,并缴纳有关补地价规费。陈文华局长无视事实现状-联友家居广场已经得到市、区规划局批准,并建造成楼高16层群楼,达79190平方米的商住小区。其拒绝办理有关手续,是为了个人目的,收足够黑钱才办理。
陈盛宝很气愤的说,身为澳门商人、三明市政协委员、沙县政协常委,在三明市投资遇到官员贪污腐败、索贿收黑钱问题,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尚如此十分困难,更何况其他港澳商人。联友家居广场已竣工验收、建成的79190平方米,其中商铺30182.5平方米,最少每平方值1-2万元,余下公寓最少每平方也值5000元,而政府平均收储价(连商铺)每平方米才2000多元。如果这不是政府赴火打劫坑人、坑港澳商人,坑外商,是什么!传出去,还有谁敢来三明市投资。
陈盛宝涉嫌经济犯罪,联友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陈浩唯
由于澳门商人陈盛宝在三明市沙县涉嫌经济犯罪,触犯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被沙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经总会多次努力劝解,劝陈盛宝早日回国自首,十分遗憾,陈盛宝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但是又不敢回国,怕因举报陈文华和曹志龙勾结贪污腐败、索贿收黑钱事件,被有关官员打击报复,无处申冤。
鉴于陈盛宝将其持有的香港泓和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陈浩唯,并在香港政府部门办理有关股权转让手续,交纳了政府印花税。现今,香港泓和有限公司决定免去陈盛宝联友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派陈浩唯为法人代表,并在三明工商部门办理了联友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手续,公章亦已移交。至此,联友公司的收储事件,全由陈浩唯负责与政府协商处理、或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陈浩唯说:联友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明确是在三明市梅列区碧湖123号(市园林处苗圃)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根据2007年4月5日与三明国土资源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13条约定,联友家居广场需要改变土地功能为商住,是容许办理的。法无明文皆禁止,请问,政府收储联友家居广场的法律依据在那里?土地挂牌出让的溢利,交税才合法,凭什么要与政府各50%分成。显而易见,三明市政府是违法行政,为达到低价作为保障性住房分配给政府官员,完全没有考虑法律关系,对联友家居广场进行违法收储,其后果非常严重,一出事故,追究起来,谁来承担责任?
可见,事实正如陈盛宝实名举报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贪污腐败、索贿收黑钱一样,违法收储联友家居广场是陈文华局长违法乱纪、不作为的行为所造成。
陈浩唯又说:在我国依法治国大气候下,法无明文皆禁止,三明市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根本不存在需要先由政府收储,将土地挂牌出让,才能改变土地功能为商住。更何况,土地挂牌出让溢利需要与政府各占50%分成,看似公平,实属无理。
鉴于现今向法院对联友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的债务,已经超过壹亿元以上,到底还有多少债务,目前不知道。近日,陈浩唯将代表香港泓和有限公司、联友公司专函三明市政府、三明梅列区政府、三明国土资源局求助,请求共同协商解决联友公司的难题,以维护三明市政府声誉良好,和港澳商人在三明市投资的合法权益。
来源:http://xinyu.house.qq.com/a/20150202/0195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