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沧区:东李社区书记被举报贪污过亿

中国广播网   2015-01-12 1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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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各大论坛贴吧发布青岛市李沧区东李社区村民举报其社区书记李可福的相关帖子——《十五名村民联名举报青岛市李沧区东李社区党委书记,开豪车住别墅》、《实名举报李沧区东李村东李社区党委书记!开豪车住别墅贪污上亿》、《李沧区东李村股份分配有黑幕村委成员通过多种手段聚敛村资产》等,称其执政17年,非法侵吞集体土地500余亩,视村民利益于不顾,侵占、变卖集体土地资产,贪污9个多亿,村民多次向街道办举报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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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书记李可福豪华别墅

  将集体企业非法转到个人名下

  2000年5月24日,李可福以青岛李沧区东李社区委员会名下的青岛东李企业集团的名义,出资500万元与青岛李沧区东李安装工程公司(其法人为李可福弟弟李可玉)合资注册成立了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李企业集团占股份98%。然而,2004年7月17日李可福在未告知东李村村民的情况下,私自将东李社区委员会名下的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变更法人代表的形式,将公司划到其侄子李杰名下,至此,完成了由集体企业向个人企业的转变。几经变更,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落入李孝光之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集体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全体职工选举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申请变更登记,且需要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企业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企业登记机关申报。(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所列《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领;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但是,李可福在将集体企业变更法人的过程中并无任何材料及相关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种变更形式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东李企业集团的用地本是李可福在1997年以“东李村改造迁址新建村民楼”的名义向国家申请划拨的37.17亩土地,本是社区委员会的企业,在成立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李可福却在2004年擅自将其变卖了。4万多平方米的房子,4000多万元的利润,这钱村民不知道,更别提见到了。

  私自盖楼房钱款入私囊

  原崂山外贸冷藏厂租赁东李社区的8亩土地(上述村民楼东侧)归还后,李可福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视为己有,推倒村民楼东侧墙体以后,于1999年建造了5个楼座,约有10000平方米,然后便开始以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售。

  售楼所得款项共有700多万元,李可福再一次“默默地”放入了自己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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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被书记李可福违法变卖的多座楼盘

  变卖集体土地资产无视国家法律条款

  2000年1月份李可福以东李村集体名义,在村民的配合下开始东李村旧村一期改造,当时开发主体是村委下属的东李企业集团公司。同年12月15日,国家划拨了土地389.4亩,2001年先建了16607.88平方米商品房,除回迁5000多平方米外,剩余的100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均被销售,利润达1600多万元。

  2013年1月22日,青岛保利房地产斥资7亿多元成功竞拍下东李村九水路北侧的67800平方米土地开发权。而其中38508.7平方米土地是在2000年东李旧村改造时由国家划拨的(现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地),其余的29291.3平方米土地则属于东李村仓库拆迁地,属于集体土地资产。事后村民不仅没得到一点收益,反倒是赔上了这100多亩土地。这些钱在李可福的运作下全部到了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帐里。

  李可福还私自在东李小学后侧的23亩空地上建筑回迁房,而此土地在旧村改造的文件里并无规划,且在建筑过程当中因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开工报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批示曾被政府叫停过两次,但李可福无视国家法律条款,不顾上级阻拦,仍一意孤行。所建回迁房现市价2个亿左右,这些钱款又不翼而飞了。

  村民竟长达15年没有选举权

  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村民告诉记者,全村村民仅在1999年享有选举权,以后的15年里,东李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均由书记李可福一人决定,让谁干谁就干,村民选举权被剥夺了。在2014年,经过全体村民的努力,重新拿回了选举权。10月30号,在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书记金杰给的答复是:“本办事处统一部署、统一时间启动村书记竞选。”

  11月3日,村民到区里找到了换届办侯局长,侯局长让我们听从办事处安排统一行动,绝不会落下一个村子。在村民们连续几次到办事处及区里要求换届选举的时候,相关领导一致答复:“你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回去等消息就行了。”然而在2014年12月30日,村民再次来到街道办事处要求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村民怀疑办事处在操作吞并东李社区

  据12月30日前去办事处的全体村民告诉记者,2014年12月30日,当村民们继续到浮山街道办事处要求恢复选举的时候,找到金书记,在交流的过程中,金杰书记拿出一份材料放在了桌子上,“这是我们研究的选举方案,打算向区里、市里报。已经同意你们的要求了,没问题。”当时在座的东李村村民用手机将材料拍照下来,拍了两张以后,在拍第三张的时候,被金书记用手将下面的遮挡住了。当村民回村以后,细看材料的时候,震惊了,他们感觉到两个月的努力白费了,街道办事处将他们东李村村民全都欺骗了。

  “金书记与李可福串通一气,为了破坏村民的正常选举,掩盖他们的罪行,侵吞我们的资产,将我们祖祖辈辈的东李村社区改名了,改成了银液泉路社区居委会。”“未经过东李村村民任何人,私下就改了,难道我们东李村村民全部被踢出去了?全部的家产、土地都归他们了?李可福就是这样将我们全体村民的利益剥夺,将我们祖祖辈辈留下的家业财富都吞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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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村民在浮山路办事处金杰书记办公室拍摄的材料

  2014年12月30日,东李村民拍摄金书记手中材料前两张,内容如下:浮山路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情况

  现浮山路街道还未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的社区有东李社区,暂停换届选举的社区有南庄社区和新河东社区。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由于东李社区人员众多成分复杂,已成为城市社区,但社区居民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等还需要原社区承担,原社区还保有大量集体土地,可出让土地达1047亩,在市内三区中尚不多见。社区的资金、资源、资产如何管理,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涉及社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且东李社区现有户籍人口5573人,其中18岁以下有899人,有4674人有选举权,如采取直选的方式,操作上存在困难。因此,街道党工委十分重视,经和社区反复研究,对本次换届选举拟定了几套方案,具体如下:

  (一)拟成立银液泉路社区居委会,原东李社区居委会撤销,原居委会公章和社区机构代码证由街道监管。对集体土地收益管理拟成立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居民事务管理中心。该中心实行会员制,依据《城市居委会选举法和组织法》制订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其主要业务范围是:

  1、依法对东李社区“三资监管”所确定的所有社区集体所有的财产实施管理; 2、本质集体资产保值的原则,选择适合社区实际因地制宜的具体项目和经营方式,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固定收入来源;

  3、组织和决定东李社区集体财产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的管理、分配福利待遇的发放;

  4、参与集体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出让、转让、变现、合作、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谈判权。

  利弊分析:

  成立居民事务中心后,产权清晰,责任明确,便于管理。但该中心不能成为民间管理自治组织,经请示市民管局,目前民间管理组织的职能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管理职能。

  (二)拟成立银液泉路社区委员会,保留原东李社区居委会。鉴于东李尚有集体土地、山林等资产、资金、资源及“三资”方面的事物仍未处理完毕,在政府征用及发展集体经济时其他组织无法代替,因此申请保留“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东李社区委员会”,本居委会职能仅限对东李社区“三资监管”所确定的所有社区集体财产实施管理,并由上级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三资”办监管。社区人员仅包括5174人,系东李社区界定的原集体资产产权人,包含两个小区(东李二层楼779户、东李新苑小区2686户)。待东李社区集体资产处置完毕后,原东李社区居民委员会取消。

  利弊分析

  保留东李社区居委会,与现行法律框架不冲突,对社区的土地出让,居民投保、福利待遇等事务处置流畅,便于管理。但对居委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容易产生误会,其职权由政府界定,还存在两次投票选举。

  来源:http://sc.cnr.cn/sc/2014gn/20150106/t20150106_517328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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