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检察:2024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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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运用司法办案、法治教育、完善机制、协同共治等各项举措,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大力开展侵害未成年人专项治理。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件,提前介入率100%,对涉案未成年人秉持“惩治也是挽救”理念,相对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联合网信办、教育、公安等九部门签订《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发布强制报告举报热线,促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重点行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2024年收到强制报告线索3条,均进行了跟踪调查。
以务实举措助推特殊预防真落实。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因案制宜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等,推动打通监护责任最后一公里。积极打造训诫室、心理舒缓室、心理沙盘、VR虚拟体验室等功能性用房,聘请专业心理疏导师开展心理干预9件89人次,帮教9件43人次,对10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工作,5名未成年人返回校园继续学业,5人实现就业。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室,引导家长依法科学“带娃”,向监护不力的13名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告诫、教育、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督职责,由专业心理老师结合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指导监护人科学履行监护职责,开展亲职教育10件37人次。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开展社会调查10件15人次,帮助未成年人开启良性转变。
用精细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围绕特殊未成年被害人保护,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因案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的2名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救助工作,通过救助,2名未成年人情绪逐渐好转,能够很好的融入校园生活。对因案致贫的1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3万元。2024年我院被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未检检察官获市妇联“生命关爱公益项目优秀志愿者”县妇联“巾帼建功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监督重点兴业及时整治乱象。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暴露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深挖细查公益诉讼线索,办理综合履职案件7件。针对旅馆业、娱乐业等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等乱象问题,联合县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等部门对50余所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发现安全管理隐患4个,督促整顿4家。针对控辍保学、校园安全、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份,均已整改回复。
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涵盖歌曲、书籍、视频、案例、课件的多元普法资源。2024年,“蓓蕾”工作室法治宣讲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百场次,发放宣传册、文创产品等2万余份,实现县域内学校法治宣讲全覆盖。同时创新制作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情景剧、幼儿学会自我保护儿歌。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法治运动会,法治夏令营、第一届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依托海东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秉持“参观、互动、体验”的理念,融合互联网科技,接待参观人员60余场次,2万余人参观学习。通过打造“蓓蕾”未检品牌,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视频46部,检察信息30余篇,通过“未检+预防校园欺凌”“未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模式,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5年,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综合履职、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延伸工作触角、拓展工作思路,加大协同配合、坚持用心、用情、用爱做好未检工作,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李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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