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检察院办结秸秆焚烧引火灾公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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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互助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以崭新的面貌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近日成功办结一起因焚烧秸秆引发的森林火灾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展现了法治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3年11月,互助县某村民吴某在焚烧自家耕地内的秸秆时,因疏忽大意且防火措施不足,火势迅速蔓延至周边山林,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尽管火势最终得以控制,但仍造成95.7亩林地过火,大量树木被烧毁,对森林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公共利益也因此受损。
火灾发生后,互助县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吴某的行为虽然看似是个人农事活动,但其引发的生态破坏后果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生态利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即便吴某并非故意引发火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仍需对火灾造成的生态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互助县检察院秉持恢复生态环境的原则,充分考虑法理情的平衡。吴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其严重性。考虑到吴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检察机关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吴某将严格按照《林木重植修复方案》补种苗木,并确保存活率达到85%以上,同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及鉴定评估费用。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弥补因火灾造成的生态损失。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互助县检察院践行法治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行动。它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互助县检察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法理情的平衡,既实现了法律价值,又体现了社会价值。通过这起案件,广大村民也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共同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力量。(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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