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三个善于” 实现“三个管理” 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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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都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党组的号召,深入贯彻“三个善于”司法理念,切实将“三个管理”落实到日常检察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认识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的重要性、必要性、迅速性,全院统一思想认识,将检察工作重心转移到办案中。为实现“三个管理”,乐都区检察院从办案入手,引领全院检察人员树立正确办案导向,贯彻民法诚实信用原则,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本质本源。
在具体措施上,乐都区检察院向业务管理要质效,将“三个善于”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程序合法性、法律引用等方面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同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将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履职的核心,要求检察人员不仅要关注办案过程,更要注重办案效果,实现办案结果和效果的有机结合。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乐都区检察院将以“三个善于”引领素能提升,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通过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在办案中淬炼磨砺等方式,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能力。 同时,着力培养数字应用能力,发挥数字化应用在信息筛查、数据分析、决策辅助等方面的优势,提升研判精准度。此外,乐都区检察院还注重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推进源头治理中做好司法为民工作。
下一步,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三个善于”司法理念,加强“三个管理”,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徐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