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雨薇:齐抓共管 严防扶贫领域“微腐败”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四川省简阳市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农林等部门,及特约党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力量,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1个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组,大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1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当前正处于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时期,然而但在一些基层地方和部门,有的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有的到处伸手,连百姓“救命钱”都不放过。这样的“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一点一点地侵蚀着党和国家奋力脱贫攻坚工作的点滴成效。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近年来,从“小官巨贪”现象,到基层窝案串案,无不警示我们,“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绝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线索自己上门,必须主动出击查找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专项检查主要紧盯村“两委”班子成员,镇街“七站八所”工作人员以及县直涉农、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具体办事人员;重点查找扶贫工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
“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让隐藏在群众身边的‘蝇贪’无处遁形。”在推进“大数据”监督检查中突出问题重点,对党员干部在惠民资金认定、发放、使用中的违纪典型问题实行“三必查”原则,即失职渎职的必查;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必查;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必查。通过抓典型、快查处、快通报,严肃问责,形成震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预防微腐败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打算、早谋划,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常态化;要辐射监督的“半径”,让监督范围尽可能的“最大化”。或许如此,才能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