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光远堂窝案

红网论坛   2017-08-05 1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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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上堂,320国道边上的一座地主大院,其主人是前清的举人。解放后洲上堂成了一所规格较高的学校,到后来又成了八十年代双峰县印塘乡的一所乡级中学。

与洲上堂近在咫尺的还有一座光远堂,也是一座地主大院,位于洲上堂的西边,两两相距不过几百米。当时洲上堂与光远堂互为亲家,它们的南边就挨着320国道,国道不远处有一条桥叫脉定桥,桥不大,但1949年解放前夕的衡宝战役,国军为阻止解放军西进对脉定桥进行了猛烈的炮击,桥没击中,却不时有炮弹击落在光远堂的周边,竟然将光远堂厚实的墙垛震裂......

荒郊陋巷曾是赵燕宫阙,白骨荒冢曾是皓齿红颜。

世事沧桑,洲上堂前清的举人也已作古,曾经的青瓦灰墙也只剩存一星半点,而光远堂如今能找到的只是断壁残垣。

这处断壁残垣就在2016年通车的娄衡高速双峰西出口,从高速下来的连接线约100米处是一片有竹子、灌木、杂草和农作物杂陈其间的绿地,绿地的中间则是遍地的瓦砾、乱石与残壁,瓦砾与乱石的前面的是一片狭长的麻竹,麻竹的下面是一口较大的水塘。

这片布满瓦砾和断壁残垣的地方就是光远堂。

一方水塘、背后一抹浓绿,娄衡高速与光远堂遗留下的断壁残垣就藏在那一抹浓绿后面

原光远堂平面图

光远堂老宅位于印塘村大冲组,系大冲组王世成的父亲王荫槐民国初年所建,有大小房屋38间,占地面积约2000平米,解放后的这座地主大院被当地分给十一户农民居住,其中两间可各存储20多万斤粮食的仓屋由国家存放公粮使用而保留。就是这坐地主的老宅因娄衡高速的修建上演了众多的贪婪与尔虞我诈......

孤老王世成,被错误登记的房子遭强拆

光远堂遭强拆的房子

还是光远堂的那数十间房子,其中的两间仓屋在六十年代国家新建了粮库后就成了生产队的集体资产。

八十年代,生产队解体。

1981年,作为光远堂后裔的王世成通过队里丢筒的方式,以其时最高价格300元丢中了其中的一间仓屋,因王世成与其弟弟还有另外的一处三间房的住房,王世成就和弟弟住在一起,把丢得的仓屋借给邻居王作堂居住。到2013年7月25日娄衡高速征地时才知道王世成的这间仓屋其土地使用权登记在邻居王作堂名下,并发现其有一新一旧两个土地权使用证。此时的王作堂亦承认该房子的权属属于王世成,也愿意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更正过来。

到娄衡高速修建时,光远堂已被拆的七零八落,图片上残存的房子右边角落的那一间就是王世成丢得的仓屋,边上矮出一截的是王省吾的房子,当年解放战争期间墙垛因被炮弹震裂,为安全起见就把震裂的墙垛拆矮一截。

是年8月1日王世成向印塘乡政府、高速建设指挥部及县国土等部门报告反映,要求对该房屋土地权属登记错误予以更正。

十多天后的8月20日,印塘乡政协主席、连接线建设指挥长赵抑难约王贯中等人在双峰县永丰山庄协商,赵抑难表示只要占用人王作堂能出具书面证据证明属王世成的也可以,赵说打个比方,如果一个贼人偷了人家的东西,他承认是哪里偷的,也就没得话说了。

2013年9月7日王作堂父子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该房子属王世成所有,有诚意也愿意把房子的权属登记更正过来。其时还有同村民小组的村民、村委会都出具了书证证明该房屋属王世成所有。

2014年3月8日,王作堂再次以书面报告的形势向双峰县国土局递交了关于仓屋权属的书面证言。证言说:1、(屋顶上的)玄皮和瓦都还是王世成的,他没有拿走,仍旧盖在屋上,他只把行条树(屋顶上的树)换了;2、盖是我(王作堂)盖的,因那时人多屋少很需要,故没要他盖了;3、当时王世成也说过这房子永远是他的,但后来住久了,双方都没有想起这事了,故后来宅基地发证时就记在了我的名下......

这期间娄衡高速已开始对沿线房屋的征地拆迁,王世成的仓屋也不例外,但当王世成为自己的仓屋主张权利时,却没有人理会他。虽然王作堂有诚意也愿意把房子的权属登记更正过来,但此时的事情已不是王作堂说了算。

2014年2月18日,王世成向双峰县国土局提出申请,要求纠正错误登记在王作堂名下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等了近两个月到4月8日,等来的结果却是乡政协主席,连接线工程指挥长赵抑难带队将王世成的仓屋强行拆除。

房子拆除了,印塘国土所长李文辉才在2014年4月25日将双峰县国土资源局4月9日打印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送到王世成的手上。

《信访处理意见》要旨为:王世成于1981年购买的本生产队的粮仓,于1983年左右将粮仓拆除,住宅废弃,根据《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之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且在此期间,王世成没有提出异议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精神:王世成在1992年至2013年这二十一年间,未对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主张权利。已经丧失了对该宗地的权利主张权。

王作堂的两个土地使用证

2014年4月25日,李文辉才将所谓的《信访处理意见书》送至被拆迁人,很显然,王世成的房子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遭强拆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正因为此,当事人王世成也在不停的上访,

开始,原印塘乡政协主席、高速连接线建设指挥长赵抑难对王世成说,该给你的钱准备在这里,因为你弟弟态度不好,故不给你,到最后赵抑难以另外一种口气对王世成说,如果你再来找我们,就要报警抓起你,后来王世成就不敢再去问了,在家受闷气,被气成脑梗,而至其完全丧失语言表达能力。

此前的3月8日王世成与弟弟王贯中及王作堂来到印塘国土所,在李文辉办公室王作堂当面表态说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仓屋属王世成所有,愿意更改土地使用权,并出具了书面证言,李文辉也表态说,那就在你名下划出来,没有你的份了,王作堂也答应了,此时的王贯中要李文辉作一个笔录,李文辉说不必要,他会向局里反映的。但李文辉却通过所谓的集体汇审与调查编出了王世成仓屋的另一个版本。这就是《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由来。

2014年5月23日,王世成向娄底市国土局递交了复查申请,申请指出:1、自己的房屋(仓屋)并没有倒塌;2、王作堂也承认房屋属于王世成的;3、1992年没有登记在王作堂名下,是在2012年更改的,因为王作堂有两个土地使用证,一新一旧,当时丈量登证(记)我(王世成)本人在场,第一个不给(王作堂)登记,第二个才给(王作堂)登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然而不仅是利害关系人王作堂出具了书面证据,同时又有村民、村委出具的证据。作为登记机构的双峰县国土局本应予以更正,相反的却在人为的设置障碍。

而对王作堂一新一旧的两个土地权使用证,王世成也多次向印塘乡政府提出查看,可得到的却总是推诿,实际上只要把两个土地证一对比,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

信访处理意见,肇事者大摆乌龙阵

2014年春节刚过上班第一天(正月初八日),王世成其弟找到双峰国土局的地籍股长彭姿华,将王世成仓屋权属的事进行了反映,彭当即请示戴明辉副局长,戴局长表示只要合情合理,还是要解决的,但要把书证原件上交,并电话联系了印塘乡国土所长李文辉。要李文辉办理。后李文辉与之沟通后,戴明辉的态度即刻发生了质变,不予承认他的表态,同时说即使我们搞错了也不会打自己的嘴巴......

4月25日,王世成在自己的房子遭强拆后,接到了预料中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对此,王世成只好向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

2014年8月12日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复查意见,维持双峰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复查没有结果,王世成就找娄底市信访局上访。

2014年9月中旬,娄底市信访局要王世成找市复查委员会。但复查委员会却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复查委员会梁科长对不予受理的原因是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其时梁科长告诉王世成之弟王贯中,说这不属信访范围的事,你只能去找法制办和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因为你没有超过二十年,并且有当事人出具了证据。同时也和市国土局曾振林联系了这一实情,曾振林的答复是,他这个事情我们不好搞,他仍旧只能去找双峰国土局,梁科长反驳他说:你们不好搞,为什么要接手?为什么又往上推?

......

根据梁科长的意思,王世成又从双峰法院开始打起了行政官司。

2016年1月5日,王世成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状,将印塘乡人民政府与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判决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同时要求判决两被告依法对原告进行补偿安置,向原告支付各项补偿费共计20万元。

诉讼程序才刚刚启动,代理人王贯中向原审法院反映了事实,原审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钟平亮电话联系了王作堂儿子王来生,王来生表示,作为借用人并不想据为己有,但他不知道为什么登记在他父亲名下,他们愿意将赔偿的建筑部分款项退给乡政府,但是要乡政府出面。同时村民小组村民也签字证明了这一实际事实属王世成所有没有争议。

可是,2016年4月25日,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湘1321行初5号行政裁定,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王世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增加判决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双峰县人民政府,并非两被告,故只能另案处理。

2016年5月5日,王世成又向娄底市中院递交了行政上诉状。请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6年8月1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世成的上诉作出行政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裁定认为对于上诉人在一审中所增加的诉讼请求,由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颁证主体是双峰县人民政府,该项诉讼请求只能另案处理。

打过了终审,输了官司,二审法官谭芳给当事人的教训是:“你认为行政官司就这么容易打么?法院会听你的还是听行政单位的,你以为只要50元钱,便宜就来打行政官司?”

官司打完了,可王世成的事情却没完。

2016年除夕前几天,印塘乡纪检书记李飞年约王世成及弟弟王贯中协商,李飞年提出三点:1、王世成现在失去表达能力,对提出的事实不予认可;2、所有提出的事实讲到今天为止,不要再提了;3、根据王世成的情况,多少解决一点资金,但企望不高,王贯中提出只要按政策和实际事实给予补偿就不提了也可以,但李飞年不同意,他说你的要求太高了......

光远堂窝案

王世成的仓屋,产权明晰,没有任何争议,却登记到了别人的名下,错误登记的户主亦愿意更正过来,并不想谋人一财一物,只是错误登记的档案却不容当事人一睹真容,当事部门与肇事者更是层层设障、讳莫如深。作为一位孤寡老人,本应受到社会的关爱,怎奈世道竟然如此险恶?!

这让王世成想起了娄衡高速修建时与自己有关的一件事。

还是在在2012年7月,相关部门在对娄衡高速沿线房屋拆迁摸底时,印塘村会计谢建华与印塘乡群工站李赞兵,找到王世成家里,把王世成的身份证要去说是要登记一下什么,当时李赞兵给了王世成100元钱(给100元钱干么?),约一个月后,王世成才将身份证要了回来。

几年过去,联系到王世成仓屋遭强拆,弟弟王贯中感觉几年前王世成身份证易手近一个月大有蹊跷。

2016年6月5日,王贯中在自家地坪填挖水沟时,原村会计谢建华正好路过,王贯中单刀直入追问道,你那一次拿王世成的身份证这么久做什么去了?谢建华回答说那次拿王世成的身份证是帮乡政府套点钱,说得多么轻松,王世成琢磨其实是用自己的户籍上报已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征地补偿安置款,造成仓屋登记在王作堂名下而无法更改,原因是不能再有王世成的名字重复获得赔偿。

如果谢建华所言如此,那么这样套钱实在是太无耻!

据王贯中走访有关单位,同时对沿线拆迁户挨家挨户的摸底了解,娄衡高速修建中,印塘乡全线范围实际拆迁户只有108户,但却上报了182户,这多报的70多户的拆迁款到底落入了谁的腰包?!

瞄准弱势群体,从帮困扶贫、危房改造下手

王世成只是印塘村一个小小的案例,而村干部捞钱的手段可谓变幻无穷。

上面的表格是一份危房改造资料的截图,早在2010年村里就以危房改造的名义打上了王世成的主意,以王世成全家4口人,维修5间房,100平方米面积上报县民政局领取危房改造款,最后给王世成只给了6000元,大额款项则落入了村干部的腰包。

光远堂老宅的左侧有一住户王求专,房子约在2000年全部倒掉,虽房子已倒,2013年娄衡高速还是对王求专的房子进行了征拆,征收补偿款约30万元,这笔款项本该是给五保户王求专的建房安置,但村会计谢建华利用印塘村废旧机房拍照上报县相关部门,以王求专危房改造之名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

光远堂作为一位地主老宅,住在里面的还有一位住户王良贤,其在光远堂的房子已于1992年自行拆除,后在320国道边另建新房,2011年因娄衡高速的修建,村上又将其拆除了的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变面积重新办证、重新建设,此时王良贤已死亡10多年,而拆迁却获赔偿100多万元,可谓皆大欢喜。

从弱势人群身上捞取好处谢建华等可谓轻车熟路,印塘村一些未能幸免的弱势村民还有:

廖兰英,70多岁,与其老伴一起生活,其儿子分开过,2012年下半年,谢建华到廖兰英所在的包家组包家冲,要去廖兰英户口本、身份证等,说是替廖办理危房改造,大半年过去到2013年上半年廖兰英得知本村谭双红、尹芳初等户危房改造补贴都已各领取一万元,去找谢建华理论时,谢建华才将身份证、户口本还给她,并给其240元。此事颇为耐人寻味。

被上报为危房改造的廖兰英的房子

谢晓初是印塘村南冲组一痴呆人员,已失踪十多年,公认其死亡。2016年谢建华与有关人员亦将其上报为扶贫对象……

2013年娄衡高速建设启动,印塘村大冲组王省吾家不在征拆之列,谢建华见王省吾妻子原配子女在江西有利可图,于是游说王省吾说只要他配合可将他家房屋征取,人口都可安置,于是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7月12日后,凡娄衡高速经过的村组,任何人不得迁入户口决定的通知于不顾,使用非法手段于2013年8月20日将王省吾继媳王根红,继孙王阳从江西强行迁入印塘村大冲组(此二人与双峰无半毛钱关系),按14.4万元/人的人头费安置导致数十万国有资金流失,谢建华从中收取巨额好处费,类似案例可谓不胜枚举。

2016年,舒永发同样被办理了异地搬迁,村民王贯中在县扶贫办查到后,找舒永发核实时舒回答没有拿到一分钱。

2016年娄衡高速双峰西连接线施工要征迁谢西成家祖坟,具体由谢建华与项目方衔接,谢西成说他去领款时谢建华告知他多报了二棺要分去3000元……

从娄衡高速征迁赔偿中捞取好处

娄衡高速2008年开始启动,2010年高速定线路走向划定红线,红线划定后谢建华竟让青树坪镇单家井黄田村的李和平在娄衡高速印塘村油榨组地段建一猪场,2014年3月征拆时,临时才喂了几十头猪,获赔近200万元,其中谢建华分得多少不得而知。

青树坪镇单家井黄田村的李和平被征迁的猪场

谢西成是印塘村包家组的村民,娄衡高速的修建,双峰西出口房建项目部即租住谢西成家,2016年施工中导致包家组、油榨组村民饮用水井干涸,作为村干部的谢建华就在谢西成家(项目部租住我家)处理此事,由业主方娄衡高速公司补偿上述二组近十二万元,事后谢西成得知油榨组只领了3万元,包家组仅谢安续、谢兰桂二户各得6000元,余款则落入了谢建华的个人腰包。2017年谢西成实名向纪检部门举报,谢建华逼其写了一张5000元的领条,其老婆贺细娥找他讨要时谢建华却威胁说贪污的不只他一人,只有5000元付。

2016年春夏之交,娄衡高速双峰西连接线施工导致印塘村百多亩水田被淹,还在大水尚未褪去的时候,村民谢安续与其他几个村民到乡政府反映,其时正是中午时分,村民就一起在乡政府食堂吃了个中餐,乡里答复由印塘总支、印塘村委等落实处理,后施工方按300元/亩对村民进行补偿,总计7万多元补偿村民,可到年底谢建华却只按200元/亩发放,实际补偿面积却不足200亩。

此外,双峰西房建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压坏村石拱桥,加固石拱桥时项目部补偿村民临时运行费用1.2万元,钱到了谢建华之手,就成了谢建华个人的了。

村民谢家阳是谢建华亲房,房屋征拆,因对赔偿不满意,即对施工中的双峰西房建项目进行阻工,项目部被迫达成协议后,谢建华索取了项目部1500元唱歌费说是兄弟们帮忙辛苦了要感谢,而事实上唱歌只是其随口说出的一个借口而已。

此外,光远堂原五保戶謝喜求遗留的两间破房被拆除是否支付了安置与征地补偿?王光华上报的拆迁名額而实际只賠付了地皮款;謝少安拆迁的房子与其人口安置及获取补贴款是否相符?这些以暗箱操作的案例至今尚是一些待解之谜……

财务清理走过场,私刻公章、嫖赌及贪腐违纪无所不为

2016年下半年原印塘村与宋江村合并为印塘湾村。

2016年8月底的一天,印塘乡劳保站贺卫军通知彭培顺带公章去乡劳保站办理相关业务,彭培顺下午就带公章去了乡劳保站,到劳保站后,彭培顺被告知谢建华已盖好公章,彭培顺当时气愤地打电话给印塘群工站匡建斌书记、印塘乡党委王中林书记、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彭赛,及印塘乡欧阳鸿政乡长,随即由印塘总支书记匡建兵、尊点干部王育青来村部开会,讨论交出公章问题,但谢建华不同意,后由乡纪委、党委曾献华出面才交了出来。

因群众反映强烈,今年春对村上财务进行了清理,可账面反应的全是支出却没有一分钱收入,其中包括国家的下拔款一分钱也没有。

对于贪腐成性的谢建华,早在2004年就在印塘乡金鸡坳一酒楼嫖娼,被印塘派出所联防队长李秧清抓获,罚款3400元。

2010年印塘村民谢红霞计外生育二胎要处罚,找谢建华帮忙,谢红霞交12800元给谢建华,却被其合伙贪污。

为当村干部,大肆贿选

还是在2014年3月,该年度的换届选举在印塘村部老机房举行,分四个票箱进行流动投票,总支匡建斌牵头,但谢建华、谢秋龙及其弟弟谢子林为操控选举,谢建华伙同谢秋龙以100-200元/票或送烟等礼物在印塘村公开买票贿选,其中谢新斌一家有三票,谢秋龙之弟谢子林就给了谢新斌600元外加一包芙蓉王,面对这一情况谢石来、谢满华、谭双红、谢明清等数十人当即向乡政府、县纪委及派出所反映,当时办理此案的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彭志平,谢新斌就把600元钱与一包芙蓉王一并交给了乡民政所,其时交出贿资的有谢满华、谢新斌、并出具了书面材料,虽然村民反映强烈,但此事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而此次当选的五人中当选支委的谢小玲曾冒领征地拆迁人头安置费十余万元,此事后遭匿名举报,因保护伞将匿名举报信转交谢建华等人,导致没有举报谢小玲冒领安置费的实名举报人遭到人身攻击。

今年3月,在印塘湾村进行的换届选举中,谢建华却以支部书记名义召集,谢小玲、谢善汉、肖青娥、谢秋龙开选举会(老支书谢师贤、村主任彭培顺均没有通知)在印塘湾村大肆串联,大肆贿选,结果印塘乡党委、政府决定的印塘湾村支委5人只有谢建华、谢小玲 、谢善汉、肖青娥当选,谢建华顺利当上支部书记。

值得一提的是印塘村本届村委选举原选出的候选人被莫名其妙地销声匿迹了,后乡政府组织开了一个二分钟村民代表大会!会上也没向代表说明什么原因造成选举推迟、更没有告知村民谢秋龙怎么从主任候选人变成了委员候选人,代表们私下认为可能是上届谢秋龙买票的事政府可能要管起了!可是代表们又不理解,政府要是真的介入处理谢秋龙买票的事,为什么还能参加委员选举?为什么还能成为中共党员培奍对象?

然而,村民知道的是,对严重违反换届选举,凡向各级纪检部门实名举报的都要立案查处,并向实名举报人答复,凡未经查处和答复的均不得提名为候选人并当选。

村民期待:相关部门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王冠中)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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