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森警连续破获四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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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陇南市森林公安局岷江分局连续破获3起非法狩猎案和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朱雀150只,收缴作案工具捕鸟粘网6条、鸟笼26个。
春夏两季是候鸟的迁徙季,也是一些不法分子猎捕候鸟的猖獗季节。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2017年3月10日,甘肃省林业厅在全省境内划定了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并发布了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鸟类迁徙通道为禁猎区。《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捉候鸟20只以上,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甘肃陇南市森林公安局岷江分局在"2017利剑行动"中,按照"打上线,挖下线,端窝点,扩战果"的工作思路,广布眼线、主动出击,多措并举、全力攻坚,一举打掉一个多年在辖区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候鸟的犯罪团伙。
2017年5月31日7时40分许,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宕昌县城关镇人民桥将非法收购候鸟的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成功抓获。16时40分许,在宕昌县南阳镇成功抓获多次非法猎捕并为鲁某某非法出售候鸟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 6月1日12时20分许,另一名为鲁某某非法出售候鸟的涉案嫌疑人严某某在宕昌县城关区的出租屋内成功落网。为尽快端掉这个作案团伙,办案民警忍饥蹲守、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于 16时05分许在宕昌县何家堡乡缸沟村,将曾为严某某出售候鸟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杨某成功抓获。至此,这个长期在辖区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候鸟的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共查获候鸟150只,捕鸟粘网6条、鸟笼26个。
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这150只候鸟均为朱雀,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马某某、杨某某、杨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鲁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刑事拘留,严某某的行为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已做行政案件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系列案件的成功侦破,一方面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增强了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诠释了森林警察保护森林资源、捍卫国土生态安全的信心和决心,森林卫士绝不容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通讯员 吴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