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公安、司法官官勾结、故意关押陷害群众

中国信息港   2017-06-02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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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可是,您听说过揪头发能导致骨折的事情吗?听起来很搞笑吧,可是,武汉市黄陂公安、武汉爱民司法鉴定所却硬生生的把这个荒唐至极又可笑的事情扭曲成事实,并对一女性(陈智华)无故关押66天,良心呢?正义呢?你们怎么忍心这样去对待一个弱者?

  近年,国家严历打击冤案、错案,可即便这样,有些胆大包天的部门依然顶风作案,视法律为儿戏,视人民群众生命如蝼蚁,借着官职和权利对群众无辜关押。上下5000年中华文明,岂能允许这些荒唐的官僚兴风作浪,真是让人气愤到了极点。

  武汉市黄陂公安、武汉爱民司法鉴定所伪造笔录、出具假的鉴定结果、笔录、官官勾结,致使受害人被错关在看守所长达66天,最后在黄陂区检察院的正义下,受害人才被无罪释放。

  被错关66天后,受害人多方投诉无果,、对方(和受害人发生打斗的一名女性)还堂而皇之的要敲诈受害人100万,归其缘由,对方的哥哥是黄陂区人大主任胡建奇,还有一哥哥在省厅(中间人回话)。

  本案事实:2014年6月25日晚,受害人与甘春琴发生口角后发生拉扯 (并未发生打斗,只是用手揪了对方的头发),甘春琴报警并到武汉医疗救治中心治疗。第二天甘春琴到武汉爱民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2014年6月30日武汉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甘春琴骨折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在住院期间(住了7天医院)院方正当流程加上我家属的坚持一共做了三次各项检查,均无骨折显示。只是软组织挫伤,医院也是按这样治疗的。那么,骨折7天就可以出院吗?

  在此事实下,黄陂分局还不肯放人,我家属投诉到黄陂区检察院,黄陂区公安局才不得不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黄陂区检察院在多次拒绝区公安局要求移送本案的情况下,黄陂公安分局才撤销案件并认定不是犯罪的决定。

  时间过去了3年,真不敢想,如果不是黄陂区检察院的坚持和正义,陈智华是不是依然被关押在里面,过着不见天日,生不如死的生活,跪谢黄陂区检察院。

  2015年12月15日黄陂区法院转交给我6份询问笔录,其中有4份伪造和到案说明虚假。

  试问,从放射科医生到两名法医再到分局刑侦法医王敏江四个人的专业经验加起来超过100年,难道连有没有骨折都分不清楚吗?为什么黄陂公安分局领导明知鉴定程序违法却至始至终认定为合法?天理何在,仅这些不作为的狗官一张嘴就能颠倒黑白吗?

  而后,陈智华无数次到省市区相关单位去上访,黄陂区人大、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光局长接待日就有3次,共反应其问题不下十次),区纪检委。武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纪检委、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政法委、湖北省公安厅、省检察厅,省纪检委、省司法厅、省人大信访局。而那些官员只是一味地打官腔。

  最后,黄陂区公安局纪委检察科连科长回复说:受省市公安及信访部门委托现正式回复你的信访,分局不会重新调查,反正上面有你的签名,至于是不是你签的我们不管?试问:有困难找警察?人民群众有了困难,您不管,谁管?

  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组和黄陂区政府是两个级别的不同的部门,为什么他们这些领导都选择了沉默。这个案件,如果被查出来,必是黄陂区的政法系统,再就区政府领导将被问责。我们在走访中发现,黄陂区政府和区政法系统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黄陂本地人,都是宗亲,族亲,盘根错节,所以,才会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家属(受害人丈夫)发声:拿什么保护我的爱人?

  时至今日,事情已经过去3年,我是个男人,我明白男人要有男人的肚量,过去的就过去,承受多少委屈我都可以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但是我的女人被无辜关押的事,我忍不了。司法系统、公安部门拿着纳税人的钱,办着伤天害理、畜生不如、欺压百姓的事情,为了保护黄陂区人大主任胡建奇的亲人,无端陷害我的女人,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接受不了。而直至今日,相关人员依然逍遥法外。

  小编在此呼吁大家的关注,让我们借助网民的力量让那些腐败分子暴露在阳光下,让我们的司法系统、公安系统少一些黑暗。

  恳请律师帮忙:受害人电话:15377036189
本文来自:中国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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