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古秀龙骗贷数十亿跑路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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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余姚市爆出特大丑闻:昔日余姚首富谷秀龙涉嫌骗贷数十亿元,同时向多家公司和个人借贷数亿元,之后跑路加拿大。虽然被工商银行余姚支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等30多家银行,以及浙江达康建筑等多家公司,吴某芳、鲍某平、黄某伟等个人告上法庭,法院均判决限期还债,但谷秀龙至今没有偿还,且未受到任何有效制裁。
恶意贷款25亿
谷秀龙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靠做金属公司起家,先后在宁波、天津等地开钢厂和搞房地产开发。2007年,谷秀龙回到老家余姚市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项目主要有中朔大厦五星级酒店 、龙鼎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具城等。2009年,谷秀龙发动公司员工100余人及社会人员,集资10多亿元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建设龙鼎商业广场。但是中途遭遇变故,到2013年该广场仍未能如期开业,谷秀龙承担着巨大资金压力。此时,谷秀龙等人铤而走险,将其控股的中朔公司旗下20多家子公司成龙公司、大桥公司、宇航公司、超力公司等作抵押,分别向交通银行余姚支行、工商银行余姚支行、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余姚支行等30多家银行贷款,累计近25亿元人民币。
受害人无处追偿
吴女士是辽宁省某公司负责人,据她描述,谷秀龙2003年在天津大邱庄开钢厂时曾到她的厂矿洽谈业务,两人相识。一直到2006年底,我厂都是谷秀龙的供货商,双方合作很愉快。期间,两人成为了商业上的好伙伴和社交上的好朋友。谷秀龙也把他的一些好友引荐给吴女士,比如原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一看谷秀龙结交的都是权势人物,吴女士对他更加信任。
2007年,谷秀龙卖掉天津大邱庄的天丰钢厂回老家浙江余姚市搞房地产开发。“他着急用钱,和我商量借钱,我第一笔钱是2007年11月2日给他转去400万元人民币,最后一笔是2014年5月5日给他转去的200万元人民币。几年间,我一共给谷秀龙转账29笔,借给他1.5亿元人民币!”吴女士说。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甬商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令如下:一、被告谷秀龙、孙秋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吴某芳借款本金15000万元,支付利息1200万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1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谷秀龙、孙秋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芳为实现责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0万元;三、被告谷秀龙、孙秋珍未按时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原告吴某芳有权以被告谷秀龙所有的余姚市龙鼎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的60%股权[质权登记编号:(余市监企)股质登记设字(2014)第035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被告余姚市龙鼎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在原告吴某芳对被告谷秀龙所有的余姚市龙鼎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的60%股权实现质权后的不足部分范围内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余姚市龙鼎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谷秀龙追偿。
“判决时间过去快两年了,到现在也没还我一分钱!听说谷秀龙已经跑到加拿大藏匿起来了,谁也找不到他。难道我的钱要打水漂了吗?”吴女士回想起自己的经历追悔莫及。来源;大河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