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港商亿元巨资投向中原 如今无钱医治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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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港商亿元巨资投向中原如今被“依法”抢光无钱医治绝症
1992年,年轻有为的香港富商郑硕涛满腔热血来到河南,倾其所有先后投资于三门峡市和河南省城郑州市。25年过去了,面对巨大的政商勾结黑幕,郑硕涛投资一亿多元的企业资产已化为乌有。郑硕涛今年59岁,五千多万资金被合伙侵吞,向郑州警方报案多年却立不了案。曾经的富商郑硕涛,如今已肠癌晚期,就连买药续命的钱都无法支付。
(59的郑硕涛目前已是肠癌晚期,因无钱医治,只好通过爬山锻炼身体)
郑硕涛,原香港大鹏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2年,年仅34岁的郑硕涛受河南省三门峡市政府之邀,到该市以56%的股份在开发区的风景区内投资兴建了四星级三门峡大鹏国际酒店。
因对方不按合同约定以香港招标价方式结算,‘依法’强行套用国内(木工工程定额)结算,最终导致郑硕涛投资4000多万的酒店控股权被迫以1300万元出售。但是该酒店中外合资酒店的假招牌继续保持至今,这有这样,郑硕涛才能走人。
目前,大鹏酒店的业主又变成了三门峡政府,还是“由河南三门峡市与香港合资的一家花园式酒店”,作为政府接待外商和领导的定点酒店。
1996年,三门峡大鹏国际大酒店开业后,郑硕涛受郑州轻工局领导邀请在郑州成立了河南大鹏汇东石业有限公司,按“整体收购,全员安置”的方式,于1997年11月1日‘按政策’‘依法’收购了已经破产了的“郑州瓷厂”,当时评估资产评估价为3600万元。
因为这是香港第一家投资商在河南郑州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也全员的安置了所有愿意上班的职工上岗,当时,在当地影响很大,受到了郑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郑州市长陈义初多次到该厂视察指导工作,被誉为是破产收购方安置职工的典范企业。
郑州瓷厂位于原郑州市翠花路北的沙河路交叉口,占地103亩,拥有职工1234名。这是一个设备原始老化的烂摊子企业。为了尽快恢复生产,郑硕涛一是‘按政策’拿出1000多万发放了1234名职工被拖欠的工资以及被拖欠的三金等;二是投资3000万元对70多套工序进行优化,并引进一套意大利自动化石材生产线和100多台套国产石材设备;三是为确保原材料的供应,先后投资2000多万在三门峡和山西的平陆开办了6家石材矿山。大鹏汇东石业有限公司不惜代价恢复淘汰生产工艺,亏本经营,三年间亏损约2000万元,加上支付破产收购对价的3600万,郑硕涛累计投资达一亿多元人民币。为此,他卖掉香港的所有资产,孤注一掷,背水一战,为的是在中原这块土地上实现他人生的价值和‘梦想’。
1999年12月底的一天,千年等一回的千禧年前夕,郑硕涛的灾难在无任何征兆、未有任何预感的情况下突然来临,陶瓷厂被郑州市政府的“零点环保行动”‘依法’勒令关闭,这一风暴来势凶猛。
当时,正在80米隧道窑烧制的经过70道工序流水作业的半产品,在救火车消防高压枪水柱的猛烈喷射下,数百万半成品瞬间化为垃圾。水枪浇灭了窑火的同时也浇灭了职工的就业希望,一时间,意识到将重新失业的职工开始在厂内实行打砸抢,有的抢产品、有的拆设备、有的剪电缆、有的卸马达、一切能拆走卖钱的东西在动乱的十几天里被拆个精光,所有设备全部报废,一个三年前3600万‘依法’收购,再投资5千多万设备的好端端的企业,在政府关停引起的动乱中,10几天内就彻底化为乌有,成为一片废墟。
而且,郑硕涛在三门峡和山西投资了2000多万的6个石材原料矿山也随之被当地‘依法’收走,所为大货车、吊车和矿山开采设备尽被当地‘依法’扣押,以抵矿山合同未尽租金。
损失了六千多万设备和半成品的郑硕涛只能依照工作组的指示回香港筹款、贷款1200万,‘按政策’来配合政府出台的“安置方案”,给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在政府层层审批确认大鹏公司前后已经将3600万接收资产全部用于安置职工之后,政府于2002年11月发文同意郑硕涛将砸不烂、抢不走的闲置土地,与“郑州广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开发,也就是批准郑硕涛可以处理硕果仅存收购回来的103亩工业用地。
本来增值了5年的工业土地可以挽回部分投资损失,但是买地的房地产公司借口职工闹事,2年间只支付了1700万元之后就不再支付余款,郑硕涛无奈只好‘依法’依合同约定与其解除合同,以7000万卖给了河南新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随后,广发公司2004年12月一纸诉状将郑硕涛告到了河南省高院,2005年8月郑硕涛败诉。郑硕涛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1月最终判决郑硕涛胜诉([2005]民一终字第120号判决书),但是这三年两审官司,郑硕涛仅律师费就花掉1000多万元,此时的他已经负债累累。
令郑硕涛意想不到的是,代表郑州市政府的商业局某副局长不同意土地过户,理由是:还有45个职工没有来领经济赔偿金,郑硕涛安置职工的‘安置责任’没有完成。就这么一个职工不来领钱‘按政策’安置责任就不算完成,安置责任不完成‘按政策’土地就不能过户,不能过户按‘法律’就不能发证,没有发证新地产公司按‘合同’就不用给郑硕涛钱。
2008年6月就被曹卫平强制执行过户的土地,在随后几年里李某德局长一直都告诉郑硕涛和代理人政府不准土地过户,土地还在你名下,当然郑硕涛5年来也一直不知道土地已经被强制过户,当然也拿不到钱了,而实情却是李某德副局长收受了新地产公司600万的所谓的“职工安置费”,2008年就批准土地可以强制过户,其中400万进入了个人户口,三年多花掉了200多万,没有一分钱花在所谓的“职工安置”上,最后在2014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南时被郑硕涛举报查出,但是在退回部分赃款之后,至受到郑州市纪委降级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在北京苦等了5年的郑硕涛于2013年6月透过律师查询得知土地已经被过户之后赶紧向各个政府有关部门打报告反映情况,要求冻结土地的过户和被拍卖,至2013年10月郑硕涛在网上看到了他名下的土地,郑州市土地局公告挂牌要拍卖了!【公告文号:郑政出(2013)106号】,郑硕涛当时一看如五雷轰顶,上月李宪德局长还信誓旦旦的说按‘安置政策’土地还过不了户,还在他名下的土地怎么瞬间就像变魔术一样‘按政策’变成了政府的土地了?郑硕涛赶紧给郑州土地局打报告,要求土地局撤销招拍挂公告,提出“按法律规定”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依法”不能进行招拍挂出让,被郑州土地局断然拒绝。理由当然是一连串的“依法”和“按政策”了。到现在郑硕涛才知道了他唯一的一块救命土地也被政府勾结深谙官场潜规则的河南新地产一同串谋连骨头带肉一起吃掉了。郑硕涛赶紧向郑州市土地局发报告,要求冻结土地的拍卖,土地短暂的中止拍卖之后,至2015年2月郑州土地局三次处心积虑的改变地表街道名称,避过郑硕涛的跟踪查询地块拍卖消息,瞒着郑硕涛将土地拍卖掉。
而内幕的事实却是早在2008年6月涉案土地,就在河南省执行局长曹卫平接受房地产公司老板刘某阳数百万好处费之后,指使法官赵某涛、张某峰12天走完了6个“法律程序”,强制将土地执行至“河南新地产公司”名下,而不执行新地产公司的5000多万土地款过户,更违法用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将案子结案。2011年7月郑州市政府已经按‘政策’将新地产公司名下土地协议收回,2015年2月政府将土地进行挂牌拍卖,以9亿5千万成交,新地产公司在前省高法副院长曹卫平、前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商务局副局长李某德和土地局某局长的帮助下,近7亿的利润有惊无险的到手了。
(郑硕涛的肠癌晚期病历)
随后,郑硕涛向时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目前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反映情况,并通过短信和电话反映给吴的宋姓秘书,宋秘书确认要求冻结土地违法拍卖的事情,宋秘书已经把前因后果都告诉了吴天君,而涉嫌收受某房地产商巨额贿款,公然充当房地产公司违规在风景区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的保护伞的吴天君书记当然的置之不理了,继续充当将涉案土地拍卖的保护伞。
在大鹏公司处理与河南新地产的土地转让过程中,郑硕涛委托林建伟代表大鹏公司与相关部门接触。林建伟因有犯罪前科,为逃避责任,透过骗取郑硕涛签空白的委托书,通过运作2006年8月份将他的司机张某敏变更为大鹏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大鹏公司实际由林某伟控制。
2008年6月2日,河南新地产取得郑国用(2008)字第03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完成了土地过户。根据合同约定及调解书规定,河南新地产应在土地过户完成后支付土地转让款5053.8万元,但林某伟通过控制张某敏,伙同河南新地产公司有关人员等犯罪手段,将存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转走,用于他们三人的投资经营或其他奢侈生活。
在此过程中,郑硕涛多次询问林某伟关于监管资金去向,林某伟以土地没有过户、资金仍在监管中无法支付为由推脱。事实上,在2008年6月份完成土地过户后,林某伟等就已经开始不断挪用侵占大鹏公司的资金。因多年未得到土地转让款,2013年7月份,郑硕涛委托律师调查得知土地早已被过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也被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伟与新地产公司有关人员合谋串通共同转移走。
2013年5月份,当郑硕涛得知土地已经过户,监管资金已经被林某伟,张某敏等人合伙转走之后,郑硕涛便向河南省公安厅省报案,案子于2013年11月15日转到金水区公安经侦中队侦查,要求查处涉嫌侵吞公司5000多万财产的犯罪分子林某伟、张某敏绳之以法,但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经侦中队办案一直态度消极,报案3年多案件还处于案前调查阶段,至今仍以种种借口不予立案。自称不是本案领导的副中队长刘某强,数次插手案件,每次郑硕涛和律师去要求立案的时候,他都出来公开叫办案民警巫建辉说“这是经济纠纷案子,没有警力,不要管这个事”,把刑事案件当成经济纠纷案件办理,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导致办案警官多年没有约谈过一次涉案人林某伟、张某敏,没有录过一次口供,仅仅凭林某伟寄过来的一张没有人签名的假欠条复印件,就把案子搁置三年,更没有调查5000多万资金的去向与侵吞事实和罪行。
据了解,林某伟与郑州金水公安分局来往密切,经侦大队副中队长刘某强就是2006年林建伟带郑硕涛到金水区公安经侦队控告小股东侵吞公司资产时,林建伟的请托人,受贿者。2006年至2011年期间刘某强多次带金水区公安局几个领导到北京玩的时候,林建伟每次都花5-10万元宴请和安排模特接待。刘强每次都以很粗暴的方式代替办案民警跟郑硕涛和律师对话,野蛮的阻止案件多年不能够立案。
2016年春节后河南省高院副院长曹卫平案发,郑硕涛积极配合省纪委调查2007年房地产公司老板行贿曹卫平数百万,12天走完6个法律程序把郑硕涛103亩土地强制执行过户的案情,向省纪委专案组和盘托出。此案导致2007年强制执行土地不执行土地款的赵某涛法官和2015年一审判执行土地款为零的张某峰法官,执行局某局长被抓,但是他们的违法判决至今仍然具法律效力。房地产商6—7个亿的利润袋袋平安;至今还在用地产金钱继续收买法官和政府官员,几个涉案官员倒台了,更多的官员又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而郑硕涛这个不敢给官员送一分钱的港商,十几年前卖地所得的5500万土地款至今分文得不到,打了十几年的官司现在还差两审的‘法律程序’才终审,结案执行还不知道要走几年的“法律程序”,远远看不到结案的曙光,这些“法律程序”已经远远的超出郑硕涛的生命长度,他现在负债累累、山穷水尽连救命的肠癌靶向药钱都付不起,上访经费也求借无门,只能靠香港女儿打工接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