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七中学:临街教育用房成了学校“摇钱树”

中国法制网   2016-12-10 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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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薛同基)近日,郑州市很多学生家长不断向本网投诉称:郑州市第七中学严重违反《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中小学校校园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重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郑州市第七中学将几千平方米临街公共教育用房年年对外出租赚钱,每年近千万元的租金不知道去哪里?

  郑州市第七中学为了赚钱将学校公共教育用房年年对外出租,出租面积大约有3000多平方米。据知情人说郑州市第七中学,一年收租金大约有1000万元。令学生家长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学校却让六七十个学生挤在一起上课,让多个任课老师挤在一起办公,这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希望郑州市教育部门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好国家当前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还学生一个安静宽松的学习环境。当前形势下郑州市教育部门更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中小学校校园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郑州市第七中学的一切教学设施是用来改善郑州市的教育事业的而不是用来让学校出租赚钱的,因此学校不能让政府的心愿落了空,更不能因为学校出租赚钱而伤害了郑州市民的心。

  12月5日上午,本网人员首先来到郑州市第七中学初中部,只见学校大门两旁占满了小摊小贩和机动车辆。学生刚刚上课,我们无法进入校园内,便和附近租房的个体户交谈起来。其中逸品的负责人告诉本网 :“她租用的门面房是郑州市第七中学的房子,店铺面积有49平方米,每平方米每个月330元的房租,转让费40000元,每间房子一年房租194040元。正在准备对面出租的雅艾丝时装生馆的负责人也在电话中告诉本网:门面房面积125平方米,一个月35000元的房租,水是7元一吨,电费是1.2元一度,物业费每平方米2元,房子是郑州市七中的,签订租房合同是和一家公司签订,因为七中周围的房子都是公司的。目前郑州市第七中学的门面房大约有六七十间,总面积大约有3000多平方米,每平方米每个月330元,学校每年光门面房的租金大约有1000万元,现在谁要是转让学校的门面房,转让费每间房子大约需要一二十万左右。令人不解的是郑州市第七中学初中校区的教育用房不知道为什么由公司来出租?每年那么的房屋租金又不知道去哪里了?

  郑州市第七中学初中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路和健康路交汇处,占地面积47.7亩,现有30个教学班,1700多名学生。根据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本网查看了郑州市第七中学对外出租的部分临街教育用房情况:该初中部对外出租的临街教育用房大约有3000多平方米。一些孩子家长对郑州市第七中学临街教育用房出租表示担忧。他们认为这样不仅影响孩子的学习,而且还会危及孩子的安全,学校领导真是不把几千名学生的生命安全当回事。

  12月5日下午,本网把学生家长反映的和本网实地了解的实际情况反馈给郑州市教育局宣外处,宣外处的雷姓负责人答应调查处理,会及时将调查处理的一些情况反馈给本网。在此期间一姓张的公司负责人多次打电话说约见本网人员,并说:郑州市第七中学临街的房子是他们公司开发的,想见见本网人员,解释一下开发房子的原因,本网人员借故在外地不见。后来在公司张姓负责人多次电话的约请下,说是在12月8日上午在郑州市经七路一家宾馆解释一下公司开发房子的相关事宜,本网人员在宾馆等了很久也没有见到公司负责人。晚上六点多公司张姓负责人带着两个人冲进本网人员入住的房间,其中一穿黑衣自称新闻出版局的人强行把本网人员的证件给抢走,撂下一句明天去新闻出版局找他拿证件,就扬长而去。

  随后,本网电话咨询了律师及教育部门的相关人士,其工作人员告诉本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郑州市出台的《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2012—2020)》的相关规定,学校要设在无污染的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公安看守所、消防站等场所毗邻。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同时,《规划》要求学校周边200米内不能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周边30米内不能设立垃圾站等,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宜设立大中型公共停车场等。其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擅自批准或同意他人占用教学用地或教学用房,改变其土地、校舍用途或将其转为经营性资产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将会受行政处分。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规定: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郑州市中小学校校园安全标准: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标准化活动深入扎实,学校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周边交通状况良好,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郑州市第七中学,出租教育用房每年收有大约1000万元的租金,这是一笔巨款,如果没有纳入郑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这笔巨款很可能就会成为单位的“小金库”。郑州市第七中学是怎么支配这笔巨款的?郑州市教育部门对郑州市第七中学的所作所为就不管不问吗?任其胡来吗?那么多的租金去了哪里?这背后的巨大利益人们可想而知。

  郑州市第七中学每年靠出租临街教育用房收取租金大约有1000万元,这么多的租金而失去有关部门的监管时,这笔巨款就会成为单位的“小金库”,而“小金库”是滋生腐败和违纪的温床。

  郑州市第七中学靠出租临街教育用房收租金行为是很隐蔽的,这个事情揭露出来以后,郑州市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查这笔巨款是怎么支配的。大约3000平方米的临街教育用房年年出租给个体商户,让那么多的孩子们挤在一起上课,让多个任课老师挤在小小一间房子里办公,是最令人痛恨的。

  对于郑州市第七中学对外出租公共教育资源的相关事宜,本网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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