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原安全局副局长刘雪立 被投诉贪污侵占公私巨款

法制与社会杂志   2016-10-28 10: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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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多家媒体接到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东南朝村的曾顺哲投诉,他投诉原三门峡市公安局安全科,现为三门峡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2015年退职)刘雪立,多年来利用职权贪污霸占,欺诈、威胁、恐吓百姓,霸占转移他的私人存款134万元,20年了,他无数次讨要、上访,都因刘雪立关系网厉害,至今没有要回一分钱,他跪求媒体向社会呼吁,向上级部门反映,彻底查清刘雪立贪污、霸占国家和个人巨额财产的违法事实真像,让其得到国家的法律制裁,也还他一个公道!

  曾顺哲投诉刘雪立违法事实如下:

  第一、20年前,我曾顺哲个人借款贷款,担着风险投资探矿经营了位于——灵宝市阳平镇太阳沟金矿,西肖泉磨石峪西涧沟01号坑口,刘雪立让我把坑口挂靠他的河南亚克工贸三门峡公司,每年让我给他交挂靠费3万,连续交了5年共15万元,刘雪立只给公司交了一年的费用3万元,其余12万被刘雪立私自贪污。

  第二、1996年,刘雪立代表河南亚克工贸三门峡公司法人为甲方,入干股不出钱占20%的股份;员增朝为乙方占40%的股份;我曾顺哲为丙方占40%的股份,开矿,预计每年开采最少不低于2万吨矿石,共经营了15年,可是,这15年20%的收入刘雪立并没有交到公司账上,而是装进自己的腰包。

  第三、1996年10月18日,我曾顺哲将自己的矿口转让给河南威宝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其中包括,坑口原有设备和开矿投资费用,一共得转让费468万元。当时威宝公司在其公司的开户行——灵宝市工商银行付给我184万元的现金支票,我和妻子李水青在当天提了50万的现金,剩余的134万元因当时银行不变提现太多,就拿成存单。

  刘雪立得知此事后,对我说,先把你这134万转入我亚克工贸公司账户,我们是公司我帮你提出来现金。因为当时刘雪立是三门峡市公安局安全科的国家干部,说出来要帮忙,我就在1996年10月25日,把我的现金存单交给刘雪立手里帮我提现,当时,刘雪立的办公室主任张宗安也在场,随后经刘雪立转入他的亚克工贸公司。

  然而,谁成想刘雪立图谋不轨,将我的134万元占为己有,我和妻子多次找他讨要就是不给,再后来更是蛮横霸道威胁恐吓我,扬言:“你再敢来要钱,小心我整死你,你是活够了!”无奈,我在2001年间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李峰处长责令三门峡市人民检察控告处宋海军处长,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立案调查核实,结案时宋处长说:“经调查,这笔钱确实是你的,刘雪立已经构成犯罪,但不是公款是私款,不属于我们管,是诈骗行为,建议你去河南省公安厅立案。”办案组另一位同志对我说:“领导关系复杂,我们只是一般工作人员,如果以后有相关部门调查该案件时,我们可以照实提供调查备案咨询和相关材料”。

  三门峡市前进城市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提供银行存根做证明:曾顺哲从灵宝市银行转给亚克工贸三门峡公司134万元时,刘雪立时任经理,款到公司账户后,刘雪立分别将这134万元给他弟弟刘明立名下转存了40万元,又于1996年11月15日刘雪立签名提走现金;然后又给刘雪立的父亲刘铁旦名下转存40万元,于1996年12月13日由刘雪立的父亲签名提走现金,剩余款刘雪立转存在自己名下归为己有。

  像以上的列子很多如果哪天有上级部门调查,有很多人可以作证证实刘雪立贪污腐败的犯罪事实,刘雪立虽然在三门峡官不大,但是人称外号“土皇上”,关系网和权利很大!

  慢慢控告路、信访路,我多次到三门峡信访求助,到三门峡纪检委信访,到三门峡政府信访,到三门峡人大信访,到河南省纪委信访,到河南省政府信访均以无结果而告终!

  2015年我又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信访,有幸又见到了李峰处长,当李处长得知近20年的举报案件还未解决时很惊讶,当即电话通知三门峡市控告处,要求立即将当年举报刘雪立的调查结果复印给我,可是,我多次往返三门峡检察院拿复印件,检察院的人员回答是:“人下乡去了!”“人出差了!”“你电话打错了!”等等借口打发我。都明白这是刘雪立的关系网在为他的违法行为做的“安全网”!至今调查结果没拿到。现在,我外债累累,生活艰难,长期以来的上访让我经济上和身心受到了很大摧残,不知道何时才能讨得公道!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规定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编者按】: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人民公安干警,党员,竟然胆大妄为、知法犯法,利用职权之便,私自办企业、开矿,坑害百姓,侵占百姓的合法巨款,将近20年仍然逍遥法外,百姓无数次上访竟然讨不到结果,公道何在?法理何在?如此践踏法律的尊严,难道无人问津?希望河南公检法部门能严肃查处刘雪立的犯罪事实,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对于此事件的处理和进展情况,媒体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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