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小船”-月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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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而今年的主题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如今,月雨网络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针对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越来越趋于完善。可是,很多人没有发现,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却在法律和制度上基本处于空白阶段,而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行为也因此泛滥猖獗。
说到网络知识产权的侵犯,最近的例子就是漫画“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在网络的热传。成千上万的网友将两只企鹅的对话改编成多个版本在各种朋友圈、微博、媒体进行大量的转发和传播。可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漫画的原作者喃东尼却几乎无人知晓,而因此创作而获得的版权收益几乎为零。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状况严重
月雨网络随着互联网及网络产业的不断发展,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已经极其严重。加之国家在该领域的法律和制度尚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因此“高回报、低风险”的侵权行为已经成了众多侵权者有恃无恐的挡箭牌。
2011年10月,在一个由14人组成的非法利益集团中,在未获取授权的情况下,该利益集团非法复制并在淘宝网店销售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教材,共牟利人民币135万元。并使权利人损失人民币1000多万元。2013年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利益集团成员朱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13人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7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罚金。
无独有偶,2014年底,广西柳州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消息,其中数张照片在没有经原作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照片的水印裁剪掉。对原作者的著作权造成了侵犯。在原作者将侵权者告上法庭之后,法院认定该公众号侵权,并判处赔偿原作者2800元,并在媒体和公众号平台公开致歉。此案并入选广西2015年度全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十大案例。
目前,针对网络知识产权的类似案件还有很多。上海知产法院2015年受理的设计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案件538件,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469件。与此相比,北京知产法院在2015年手里的网络著作权案件为183件,设计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案件约350件。在全国范围内,仅以专利行政执法为例,2015年全国共办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办案的数量达到7600多件。
认定困难成为审理难点
针对越来越猖獗的网络知识产权侵犯现状,上海知产法院产权二庭庭长陈惠珍说,如今互联网环境下侵害知识产权的方法和以往不同,侵犯涉及面更广,导致案件处理难度上升。
对此,北京知产法院法官刘义军解释说,互联网层出不穷的新技术也催生着各种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这不仅包括假冒仿冒、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还衍生出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使用技术手段恶意干扰及恶意“搭便车”等新型不正当竞争。
完善法律和制度保障已经开始
面对越来越多的网络知识产权侵犯案,北京知产法院法官张玲玲认为,涉及互联网、电子商务和大数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在我国目前较为分散,且主要集中在涉网络著作权案件中,而对于电子商务和大数据知识产权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和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随着这类纠纷和案件数量的增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需要进行完善。
同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孙昊亮认为,我国目前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众多,部门立法倾向十分明显,导致了很多重合和冲突;行政执法政策性比较强,特别是运动性执法,导致执法尺度不一;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一体化,这两个方面如何区分和协调,也产生了不少问题。除此,行政执法级别偏低,执法力度比较小。尤其是地方的执法部门都是在科技局、执法局,人数较少。他建议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第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的尺度,统一尺度,避免小范围的执法导致不正当情况的出现;第二是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力度,应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部门,这样更有利于行政执法的力度;第三是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