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与‘还’

法制网   2016-03-21 10: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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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在交往中总会有求于人的时候,特别是相互借些东西,比如,借一支笔、借车、借钱。但提到借钱,人们都会在心里打几个转,是借还是不借?借车的话,不是那个人你还真不敢借,要是出什么事故,你是车主,不管是不是你开车你都要负主要责任。不借吧,伤了和气,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万一借了不还怎么办呢?你是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杨某与王某是好友,一天,王某向杨某借车一用,杨某二话不说就借了。可一个月过去了,王某还没来还车,杨某就打电话催促王某还车,王某找理由没还。到如今过去快半年了,王某还是找各种理由说“过几天就还车。”杨某很是气愤,但也无奈,指望着王某真的过几天就来还车,就安心等着。

  一天,王某来到杨某家。杨某以为王某来还车了,笑脸相迎,可王某说出的话却把杨某愣住了。王某说:“最近手头有点紧,你借点钱给我嘛?”王某愣住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我去,我借你的车你还没还,你先把车还我!”结果王某说:“最近没钱,车我卖了!”杨某一听差点晕倒,心想:丫的,私自给我把车卖了不说,还敢来向我借钱?我是遇到了什么人啊!缓过来后,杨某气愤不已,立刻打了电话报了警。

  警察来了以后,经过调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而王某在警察的威严及证据和证人的证词下也不敢赖账,签下了一份欠条。内容是“2015年3月1日前,王某自愿赔偿50000元给杨某。”杨某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就同意了。本以为这个故事到这就结束了?不,这只是一个逗号,我们且看接下来的事。

  到了还钱这天,杨某在家等着王某来还钱。谁想到这一等,天都黑了还没见到人,电话也打不通。第二天杨某去找王某,可仍然没找到人。就这样又过去了半年,杨某知道王某这是打算赖账赖到底了啊!杨某是气愤不已!第二次报了警,后又到了法院处理这件事,这期间王某一直没露面。由王某的父亲代为处理,王某的父亲辩称:“这车子管不了50000元”。后经过协商,杨某同意王某赔偿43000元,限当日偿还,后杨某收到了赔偿款。而他们也不再往来。这个故事到这里便画上了句号。

  现在,我们来谈谈做人。一个人必须讲信用,这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基本的道德修养。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当你有困难你的朋友帮了你,对你就有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不能做个不讲信用,忘恩负义的人。你敢保证你以后会一帆风顺么?如果别人帮了你、借了你东西,你不还,下一次你又遇到困难没有人还会傻傻的帮你了,求助无人的滋味我想很多人也体会过了。不仅如此,要是你触犯到了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谁也逃脱不了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如果你是对的,法律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你与法律相违背,那你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们要做个诚实守信,知法懂法的人,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冷静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杨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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