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县恒源宾馆违建,相关部门是百姓的天还是违法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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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1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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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主席执政以来,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老虎、苍蝇”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依法治国更加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老虎苍蝇,都要伏法!
襄城县恒源宾馆,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到九层,而且对周边的居民楼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伤害,开发商蛮横霸道,完全不顾周边居民的合法利益,藐视法律法规,野蛮在建!2011年受害人通过上报省市县信访局,该项目随后于2011年9月29日被襄城县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七十一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我们本希望恒源宾馆能认清自己的违法行为,能和受害人好好协商,妥善解决此事!但恒源宾馆根本就无视县城乡规划部门的法规条令,在查处期间,继续施工,不仅不拿出态度、拿出行动解决问题,反而去进一步激化矛盾,把问题扩大化,进一步伤害受害人!
针对此事,主管襄城县拆除私搭乱建的分管领导——闫遂凌,不仅不去制止协调,反而默许开发商私自撕毁封条,让违法建筑在查处期间竟盖到11层!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简直把法律法规视做无物!相关领导,执法犯法,其行可恶,其罪更甚!
我们坚信,法律会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也会为百姓主持公道!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践踏法律者,必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