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民企债台高筑被政府接管 法院要求冻结账户遭银行拒绝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青海碱业原为大型民营化工企业,其核心资产在破产启动前便已被省属国企接盘,门头招牌目前已换成青海发投碱业。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因深陷债务泥淖而被当地政府接管,在启动破产程序前,多家企业因债务问题起诉青海碱业,却未能获法院及时受理。
此外,为执行生效判决,西安中院多次赴青海要求冻结青海碱业账户,当地银行却以“未得到青海省政府和公安厅同意”为由拒绝配合。
4月22日,一位债权人代理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如果在青海碱业破产启动前,法院及时受理我们的起诉,或许还有资产可以抵债,现在我们的债权基本落空了。”
2014年,评估价为30多亿元的青海碱业核心资产,被作价15亿元转让给隶属青海省国资委的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因此,进入破产程序后的青海碱业,留给众多债权人的“只是几本账册”。
政府接管负债民企被指越权
青海碱业尚未走完破产程序,但正在经营中的资产已然易主。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青海碱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是由原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兴建的大型民营化工企业,该公司于2003年成立。其在经历短暂辉煌后,就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
《经济参考报》报道称,造成青海碱业债务危机的原因是,其大股东浙江玻璃利用青海碱业贷款融资,尔后用83个账户将资金从青海碱业抽转。
《中国经营报》报道显示,早在2010年,青海碱业就已负债60多亿元,其中,仅在银行间各类资金贷款、财务租赁项目金额就超过30亿元。
面对青海碱业的困局,青海省政府先后成立了由副省长骆玉林任组长的化解青海碱业经营风险领导小组,以及由海西州副州长马杰任组长的青海碱业管理领导小组。《中国经营报》报道显示,2010年9月30日,青海碱业被政府强制接管,接管当天公司被众多公安、特勤把守。
4月13日,澎湃新闻从青海省金融办了解到,化解青海碱业经营风险领导小组由金融办牵头成立,参与单位有多家银行及青海高院等,原金融办主任黄文俊任副组长。该办一官员称,黄文俊现已调任青海省国资委副主任、经信委主任,青海碱业具体事项他最清楚。
随后,澎湃新闻前往青海省经信委试图采访黄文俊,不过被告知其正在开会,无法接受采访。
在赵振凯等律师看来,政府接管一家濒临破产的民企,是超出自身的权限的行为。除了律师外,青海省金融办、经信委两位官员也对此表示不解,其中一位官员告诉澎湃新闻:“它(青海碱业)是一家民企,资不抵债或者不能偿付到期债务走破产程序就行了,政府怎么会接管它?政府又没有这个职能。”
起诉不被受理,多家债权人债权落空
青海碱业在历经短暂辉煌后,就被原股东拖入债务泥淖不能拔身。图为展示该企业规模的沙盘。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政府接管青海碱业引发争议的同时,该企业严重的财务危机也被媒体迅速披露,与其有债务纠纷的多家企业,试图起诉青海碱业以追偿债务,但结果却令人失望。
其中,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青海碱业厂区土建等工程(一期、二期)承建方。2005年7月,青海碱业一期项目交付使用。2007年7月,青海碱业与中成建工再次签订合同,由后者继续承建青海碱业二期项目。
中成建工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材料显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青海碱业始终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中成建工在工程临近竣工时被迫停工。截至2009年4月,青海碱业累计拖欠中成建工工程款及补偿款2亿元。
多次催要无果后,中成建工于2011年向青海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中成建工与青海碱业的施工合同,判令青海碱业偿付拖欠中成建工的工程款等2亿元,并确认中成建工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不过,直至2013年4月17日,青海高院才受理上述案件。而按照民诉法规定,从起诉到法院给出受理立案或不予受理答复的期限为7天。4月10日,中成建工法务经理王小刚介绍:“目前青海高院虽已受理立案,但至今仍未开庭审理。在此期间,青海碱业逾30亿核心资产被转移,导致包括中成建工在内的多家债权人数亿元债权落空。”
澎湃新闻在采访中获悉,在法院受阻的还有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水泥有限公司、南塑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新疆普利特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上述企业分别在2012至2014年间,向海西州中院起诉青海碱业,但均未获受理立案。在律师们的坚持下,法院只是收下了部分企业的起诉材料。
4月14日,澎湃新闻前往青海高院采访,试图了解该院为何在收到中成建工起诉材料两年后才受理立案。但该院回复却回避了这一问题,只是称“此案正在我院审理之中,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有相关保密规定”。而海西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则未接听电话。
30亿资产作价15亿转让
除了拖欠上述多家企业工程款、设备款等款项外。青海碱业还背负巨额银行债务。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青海碱业应清偿农行海西分行、国开行青海分行、中行青海分行、建行海西分行的债权本金合计逾25亿元。
海西州中院作出的(2011)西民二初字第24号、25号、26号、2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上述银行的债权。判决生效后,农行海西分行等债权人提出执行申请,海西州中院对青海碱业涉案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及变卖。
评估概况显示,青海碱业被评估的资产包括全部机器设备及工程物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核心财产,评估价格超30亿元。但这些资产却在拍卖中三次流拍、变卖无人应买。
2014年3月21日,依照青海省政府化解青海碱业经营风险领导小组三次会议纪要精神,及相关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15亿元的价格,接手了青海碱业上述30亿元的涉案资产。
4月11日,青海碱业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多位债权人代理律师在会后表示失望,“已经没有可供我们分配的资产了。”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虽然15亿元远不能清偿上述青海当地银行债权本金,但总算减少了些损失。而招行西安分行便没有这般“运气”,西安中院在执行招行西安分行与青海碱业的债务纠纷案中,多次前往青海要求农行德令哈支行协助冻结青海碱业一账户,但该银行予以拒绝,理由是“未经青海省政府或青海省公安厅同意”。
2014年8月29日,青海碱业破产清算程序启动。但“对于我们大多数债权人来说,目前青海碱业就剩几本账册而已”。4月11日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一位代理律师愤愤不平。另有多位代理律师表示,不打算参加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了,因为“毫无意义,可供我们分配的资产几乎为零”。(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