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公司设立“执法队”悬赏拘禁伤害“欠债人” -----萧县警方:不违法

搜狐   2017-10-12 15: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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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安徽萧县人蒋首民成立了一家“萧县明天商务信息咨询公司”。蒋首民任法人。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然后在公司门面楼上(萧县检察院隔壁)挂起巨幅招牌“贷款中心”。自此开始了向社会低息揽资,再以高息放贷,长达数年的“贷款”“业务。”他们是以蒋首民为首、蒋磊(将首民之子),蒋少波(将首民次子)及其亲信组成的家族式(放贷公司)。形成了放贷、起诉、追债(悬赏、抓捕、拘禁、打骂、羞辱等手段开展“业务”)整套链条。

  他们多采取短期放贷方式。不写协议,只打借条的方式进行。比如:借款人借一百万,半年期。借款人就给他们写下一百万的借条,半年期,而他们只实付给借款人六十五万元。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如数归还一百万。他们就采取以上手段进行追款。再到法院起诉时还要重新计算贷款利息。而萧县法院只认借条不问其它,全判(放贷公司)胜诉。一般情况本钱还了,息钱很难还请。

  受害人王灿(身份证34222219650405013x)

  王灿向蒋首民借款四十万,到期未能本息如数归还,蒋起诉到法院,胜诉。然后蒋首民就到处发布张贴悬赏告示,甚至贴到了法院的公示栏上。悬赏王灿。

  2015年10月20日18点30分,王灿等人正在饭店吃饭。就被蒋首民的“执法队”“捉拿归案”。逮到蒋家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电警棍将其大腿击伤。有人报警才将其解救。拘禁伤害时间达两小时。

  受害人刘恒新(电话15375576777)

  刘恒新2015年向放贷公司借款一百万(实付65万元)到期未能如数归还,被蒋首民的“执法队”一行十余人“逮捕”,押到蒋家扒光衣服,拳打脚踢数十分钟。让刘恒新交了打人的手续费四万元,祭祖费三万元。

  2016年蒋首民将刘恒新起诉、蒋胜诉。然后放贷公司就带着他们的“执法队”代替法院对被告进行了财产执行。(包括拍卖石料、开走装载机等)并在刘的村里张贴大字报羞辱被告。

  受害人程方方(手机18225983333)

  程方方2015年7月26日在萧县豪杰装潢公司门前被蒋首民的“执法队”“逮捕”(因借款晚还了四天)。当场遭到暴打。然后强行将程带到放贷公司又将其痛打一顿。群众报警被警方解救。

  受害人郭吉伟

  郭吉伟替朋友借钱担保30万。蒋诉至法院,胜诉后。郭还了大部分款,就被蒋首民的“执法队”抓到蒋家,严刑拷打,逼迫其重新写借条,另算利息。

  受害人还有陈志远、陈志勇、张光明、王淼、颛孙祖辉、王文岭、王昌彬、靳朝响、张扩等数十人。均被蒋首民的“执法队”“逮捕”、拘禁、暴力、羞辱过。很多人被其公开悬赏通告过。他们的做法比山东辱母案中的放贷、追债事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经常带着“执法队”履行法院执行庭的职责,到处抓捕“判决书”上的被执行人。先带到他们的公司或家里严刑拷打后再将受害人送到法院交给法官。法院也只好照单收人,将被执行人或关押(张光明被拘留),或采取其他措施。至于蒋家拘禁打骂等暴力行为。法院问不了,因为那是警方的事。蒋首民甚至到办案法官的办公室,指责法官执行不力,并将法官李社教臭骂一顿。而此法官法心仁厚,也没对蒋首民采取任何措施。

  且不说蒋首民的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有无民间集资高息放贷的权利,就他们的以上行为是否违法。尽管几年来针对蒋首民的报警、报案、举报有数十起。萧县警方还是不予立案。警方认为这些都是债务纠纷,民事行为。应当去法院解决。债权人动点粗没什么,没出人命,没造成重伤害。萧县警方给出了答案:不构成违法犯罪。

  蒋首民厉害。“执法队”威武。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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