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 樊明:“公务的士”不能违背民意
中国法制网
2017-02-27 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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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日前首批推出100辆“公务的士”,在为公务员提供公务用车定制服务的同时,还可为公务员家庭用车提供服务。据了解,首批投入的100辆“公务的士”,将针对各用车单位的不同需求,提供实时用车、会务或中长途用车、定点保障这三种服务方式。
福州“公务的士”让公众看到公务用车改革的复杂性与反复性。在公务用车改革中,一些地方都在尝试进行配套制度改革,“公务的士”等改革方式也不是第一次出现。福州“公务的士”作为一种增量改革的新尝试,具备一定的探索意义,至于效果如何,有待观察,目前不好贸然下结论。先说说民意,公众需要什么样的公务用车改革?顶层设计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定的基调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按公众理解,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就要一竿子插到底,公务用车由社会来办,不再姓“公”。现在,既有传统出租车,又多了网约车,市场供应是充足的、有保障的。而在公务员层面来说,既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各级财政花了不少钱进行赎买,车改补贴也都陆续下发,公务员就应该像普通老百姓一样,该自己开就自己开、该坐公交就坐公交。
也就是说,公车改革事关公共利益,公众不希望看到公车改革之后,还有人手中拿着公车补贴,屁股还沾着“公车”的光。同时,“公务的士”要成为“阳光的士”,用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为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如此,“公务的士”才能上顺决策,下顺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