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为旅客的出行带来更加便利的条件
中国法制网
2017-01-15 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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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前夕,都是非法倒卖火车票违法犯罪的高发期,这种现象可以说既是涉及广泛的民生问题,也是影响深刻的法律问题。火车票属于国家垄断经营的资源,实行国家专营,不允许任何倒卖行为,因为要保障稀缺资源被公正地分配。在“一票难求”整体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某些热门火车票就成为理所当然的稀缺资源,这种稀缺进一步催生了各种倒卖火车票非法谋利的现象。
对于什么行为属于非法倒卖火车票,法律法规早有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就属于非法倒卖车票行为,2006年铁路警方出台的《倒卖火车票罪立案、逮捕、侦查终结证据适用规范》《倒卖车票违法行为受案、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复议应诉证据适用规范》,也明确规定非法倒卖车票是指单位或个人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侵害旅客利益的行为。
总之,打击各种非法倒卖火车票行为属于社会公平问题,“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用金钱提高抢票概率,显然破坏了火车票销售的公平性。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倒票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的火车票销售环境,为旅客的出行带来更加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