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为民负责才不用为顶上“帽子”担心

中国法制网   2017-01-09 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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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听朋友老张说起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历,其中过程让他心里百感交集。办理这个事情的前提是“没有住房+用来租房”,那么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等老张将身份证揣上请了假跑到住建局窗口,却被告知需要户口本,仅身份证不行,理由是查不到家庭成员信息。幸好他是当地人,回老家一个来回也就2个小时,看着能取1万块的结果,他果断的回了一趟家。等开好这个证明就已经下午了,本来老张觉得住建局办个证明都要几个小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应该也会花不少时间,就打着先去问问好准备材料的心态去了,没成想不到只是交了无房证明填了个说明书,10分钟不到就拿着一张支票可以取钱了,这让老张激动了好一会。
        如事件中的住建局窗口一般收取户口本复印件,跟不收取户口本相比,对于住建部门,只是能收到由老张自己提供自己的家属关系,更好地确保证明的真实有效性;但对于老张来讲,就要浪费一定量的时间和车票钱,更不用说由请假引起的工钱损失。因为老张是本地人,情况还不算太糟,如果老张是个外地的甚至外省的,那难不成还要喊老张坐飞机回去一趟?
      相反,住房公积金中心采用的是老张自己填写的租房需提取公积金给付房租的说明,自己承诺即可。对于公积金中心来讲,节省了办理时间,审查时间,减少了存档资料,跟办事人建立了信任关系;对办事人来讲,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方便。这让人不禁想问,同样是政府领导下的两个部门,办事的方式方法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说到底,这种巨大的反差还是不同部门落实国家便民服务政策中的态度不同导致的,“如果某些部门领导老是把自己要不要担责摆在前头,那便民永远都是空谈。还是应该先想想怎么让老百姓方便。”
     诚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并且不懈的严抓贪腐和滥用职权问题,对出了问题的部门责任追究也很严厉,但这不应该成为在落实便民服务这钟事上顾虑。惩治贪腐、“慵懒散浮拖”的本意,就是为了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但若个别领导干部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让老百姓“跑啊跑啊跑断腿”,那不仅不能说是为民负责,而是没有担当,本末倒置。正如给老张开证明的住建部门,选择了让老张“跑断腿”,而家属情况的信息本可以通过联系公安部门直接获取,并且后者信息更加实时准确,其结果是跑忙了老张,方便了自己,这又何谈“便民”? 
       “为官之本,在于服务一方百姓”,真正的负责是“为老百姓负责”,那种因害怕被追究责任而动不动就让老百姓“跑断腿”的领导干部,担心的应该不是肩上的责任,而是自己的“乌纱帽”吧?身为百姓“父母官”,还是多干点方便老百姓的事,毕竟顶上的“帽子”说到底也是老百姓给的,只有多考虑考虑民意,真正的为民负责,人民满意了,才能真正不需要为顶上的“帽子”担心!(文/秦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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