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 对不作为干部问责应形成常态化
中国法制网
2016-11-24 0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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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喀什地区纪委对不作为的11个县市的15名县级干部、22名科级干部分别作出了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和免职处理,并责成11个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深刻检查。这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喀什地区首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据新华网)
对于新疆的作法必须给予高度的肯定,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刻,对于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按照违纪的程度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和免职处理等处分,要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和威慑作用,警示教育领导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养成勤政务实的工作态度。
要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认识到作为一个主要领导应该要全心全意为民办事,应该要有所作为,而不是在这个位置上碌碌无为的混日子,有一句谚语说的非常好“当官不为民办事,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很好的概况了作为领导应该有所作用。
要严厉查处不作为行为,对于不作为的官员要进行清理,并且要严厉查处,给予处分,不能让不作为的官员心存侥幸心理,认为我只要不犯错误,就不会把我怎么样,要扭转这种思想,对于碌碌无为的官员必须给予处分和调整工作岗位,要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要加强制度建设,只有形成好的制度,才能按照规矩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很好的诠释了任何事情必须形成制度,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要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各种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