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穿衣言行 树立良好公务员形象
中国法制网
2016-08-31 16: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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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穿衣言行 树立良好公务员形象
8月22日起,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可随意穿着,尤其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无论男女,都有具体的穿着要求,下身的穿着都要求是深色。(江西抚州临川区发文规定:机关干部上班不能穿短裤背心运动服)
要求公务员严格着装的问题,其实在2005年,香港特区政府已经率先执行。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一向对公务员专业形象非常关注,提出改善形象先由外观入手。为此公务员事务局发出专项指引,要求全体公务员阅读。指引指出,公务员不论任何场合也切忌衣衫褴褛。男职员上班时不应穿拖鞋、凉鞋、背心;女士也不应穿拖鞋。
公务员穿着得体、严谨,是对不正之风的宣战,也是“两学一做”做合格党员必要要求。自从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在改进公务员队伍的作风方面,必须要做到标本兼顾,要求公务员穿着得体,是在群众面前树立一个公平、公正、值得相信的政府形象。这个行为是同佩戴党徽,亮明共产党员身份的要求相同,是像群众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我是共产党人、我是公务员,我有义务为群众服务、有责任做好每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