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塔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互利合作
中国法制网
2016-06-16 17: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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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部长助理李惠来、刘海星分别介绍习近平主席即将对塞尔维亚、波兰、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2016年 6月16日)
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同20多年前中乌建交时相比,世界已经大不相同。尽管如此,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主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依然是各国人民共同愿望。不断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是中国外交的基本政策,永远不会改变。我们将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贯彻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进一步同周边国家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中国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和人民。中国对周边的投入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合作水平只会提高,不会降低。
相互尊重是中塔关系顺利发展的前提。相互尊重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髓,是中国对外交往始终遵循的原则。这一原则和精神也写入了《关于中乌联合声明》。国与国相互尊重,必须彼此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彼此尊重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彼此尊重核心利益并相互支持。尽管中塔两国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民族习惯、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但双方始终秉持相互尊重原则,绝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最大限度照顾对方关切,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坚持以安全合作为基础,以经贸合作为保障,以人文交流为动力,在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并采取多项务实举措不断深化经济合作和人文合作。(作者:冰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