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之死”立案,法治的春天还有多远?

中国法制网   2016-06-05 1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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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新华网)

  至今距离“雷阳案”过去将近1个月了,但人们对雷阳案真相的关注并没有减少。6月1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检察”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邢某某等5人立案侦查的消息一经发布,立马登上各大网站的首页并引发网友刷屏。由此可见,人们对于真相的渴望,对于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的质疑。大众都需要看到公正的执法部门将立案侦查的结果公之于世。

  回顾“雷阳案”,确实有不少离奇之处,警方从抓嫖开始,整个程序都涉嫌违法,民众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一是为啥跨辖区执法?回答是警方在扫黄行动中的常用战法。既然是扫黄行动,为什么没有在足疗店内“捉奸捉双”,而是抓嫖抓到了马路上?二是为啥没带执法记录仪?回答是夏天穿的衣服比较单薄,执法记录仪没法挂。事实上,早在2010年初,北京警方便出台了《现场执法记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率先制定了明确完整、可操作性强的现场执法电子记录管理制度,要求民警在出警时必须使用记录仪如实记录出警全过程。不带执法记录仪,是偶尔违规,还是管理制度成了摆设?三是为啥戴手铐?回答是因为雷洋激烈反抗。“卖淫嫖娼”是治安处罚法调整的范畴,无论雷洋嫖娼与否,他都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警方将其“制服”后往来历不明的地方牌照小车上带,他当然有理由怀疑自己遭遇了“假警察”,反抗激烈是在正常反应。对于这些质疑,非但没有释疑,反而把公众对雷洋死亡真相的质疑抛在一边,答非所问。

  如果在此案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全面、公正地对雷洋死亡的真相进行公布,明确责任,接受监督,不采取回避的态度。雷阳案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波澜。你让公众长时间得不到一个比较全面的消息公告,大家势必会疑心公正,这对习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是“打脸”的行为。

  有俗语称: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笔者相信,北京市检察院秉公执法,接受报案,及时立案,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让人民一步步看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消除猜测和误解。(文/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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