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须为绿水青山“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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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报告。督察反馈报告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很多地方干部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财富,一些地区生态破坏情况令人心痛”。(11月21日 光明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已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恶化问题也日益凸显。比如,全国江河水系、地下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地区重金属、土壤污染比较严重,全国频繁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污染天气,等等。但部分人仍没有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个别地方干部甚至一年都没研究过生态保护问题。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一直倡导绿色发展。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
保护环境不止是国家领导人的责任,所谓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作为环保部门,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完善监督体制建设。通过体制监督,督促地方转变发展思路,推进绿色发展进程,强化领导干部肩负责任,落实绿色发展责任。
绿色才应该是大地的颜色,绿色也是人民期盼向往的颜色。经济发展可以缓一缓,但生态环境一旦被破坏,恢复起来要花相当大的精力,甚至花费了人力、财力、物力效果也不一定明显。习总书记曾说到,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任何的发展经济都须为青山绿水“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