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就改”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中国法制网
2016-09-26 1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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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就改”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双木林
8月11日,湖北某县一名干部迎来36岁生日。他中午大摆生日宴,被纪委抓了现行,晚上明知故犯,再次摆酒席,结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2016年9月12日
澎湃新闻)
从小我们受到的教育就是“知错就改”,犯了错一定要改正,要道歉。但是往往走向工作岗位以后,却忘了这些浅显却重要的道理。
就如湖北某县干部一样,在受到批评教育以后,明知故犯,再次摆酒席,实在是让人不思其解。但是经过分析,我们也不难退出其不予纠正的原因。其一是面子问题,本是想高高兴兴热闹一番,让朋友亲戚羡煞的,却怎料被批评教育了,客已到,又不能逐客。其二是胆子太大,觉得批评教育只是小事,也不能动真格儿的,于是明知故犯。
或许还有其他的原因,总之是菜已上桌,就是不撤。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都逃不过一条,没有把“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没有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没有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所以,在受到批评教育以后,不能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没有及时改正。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纠正其错误,其带来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倘若再次摆酒席未被惩处,则会让老百姓寒心,让居心不良者有机可趁,因此对此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