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干部“不作为”“无担当”须问责与引导并举

中国法制网   2016-08-29 16: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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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不作为”“无担当”的彭州干部,将面临9种问责方式。8月25日,记者从彭州市纪委获悉,该市出台了相关问责办法,向“为官不为”开刀。(新华网8月29日)

彭州向“不作为”“无担当”的干部率先开刀,处罚虽未到,制度须先行。敢于担当、有所作为,从本质上讲,是我们党先进、优秀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彭州市将问责落实到具体措施上,让监督有章可依,有理可据。可以说,群众监督的前提是要群众了解和知晓监督的内容,而彭州市将“为官不为”总结为阳奉阴违、执行不力、业务不熟、效能低下、整改不力、不管不问、知情不报、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负责任、临阵退缩、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墨守成规等14种具体行为,使干部群众都能清楚理解,准备把握,使监督落到实处。

当然在做好从严奖惩的同时,笔者认为,也应当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牢强化能力修养的根本,把握务实苦干的关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领导干部们要想尽职尽责、有所建树,必须提高修养、增强本领。另外,面对艰巨繁重的历史任务,领导干部们还要敢于履责担当、能够履责担当,还要善于履责担当,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要用好监督问责这把“重锤”,真正让敢于担当的受赏识、有所作为的有位子、不在状态的有危机,推动形成鼓励尽责、崇尚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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