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干部如何修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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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龙:纪委干部如何修的身?
4月18日,陕西靖边县一名5岁女童玩耍时遭一黑色轿车碾压,肇事司机逃逸。20小时后一男子“自首”,但被质疑“顶包”。4月21日,靖边县公安局发布调查通报证实,该“自首”者确系顶包,肇事司机实为靖边县一纪委干部,两人为亲戚关系,目前均被刑事拘留。(搜狐新闻4月21日)
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排在第一位。可见,修身既是做人律己的重要基础,又是谋事创业、为官从政的必备前提和首要条件。作为纪委干部,碾死孩子竟然找人顶包,试问这位干部是如何修的身?法律意识何在?做人的良心何在?
首先,开车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作为干部,这点法律常识应该知道,却仍然做出了逃逸的决定,从这一点看,这位纪委干部的法律意识简直可以说是淡漠之至。
其次,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肇事者如果不逃逸,及时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说不准还能救治成功,还孩子一个生命。这一点,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想到,而这位纪委干部却没有想到,也真是愚不可及啊!
第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大干部普遍接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在“修身”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都还能干出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的事来,真不知道这样的干部是如何修的身?
像“碾死孩子逃逸,找人顶包”这样的事,好像并不是第一次,但是我们却真心希望这是最后一次!